第(1/3)页 时海只用了极短的时间就彻底冷静了下来。 这时候如果自己先慌张起来的话,那被误会的可能性会更高。 但是要他说出能够将‘掏出蓝白条纹’这件事情合理化的理由,他确实也想不到。 总不能硬着头皮说这块儿三角形带两个洞的布料就是手帕吧? 如果这时候为了避免自己被当成变态就找各种借口来遮掩的话,感觉后面会连锁着引发更多的麻烦。 特别是如果现在供出简思春的名字,那误会就更大了。 所以,时海做出决定,干脆就不解释了。 没错,就装作‘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糊弄过去就好了。 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被祝灵洁疏远……但话又说回来,自己和这位青梅竹马的距离本来就不近,就算远又能远到哪里去呢? 大不了又变回陌路人。 但是祝灵洁并没有忽略,反而用着一副善解人意的表情说道。 “没关系……不用解释……我懂。” 你又懂了什么啊?! 时海人都麻了。 简思春的脑回路已经够奇葩了,现在祝灵洁好像也有这个倾向。 但祝灵洁还真的是懂的。 对时海的喜好,祝灵洁可谓是了如指掌,细节到他具体喜欢的‘点’都有好好记住。 她很清楚,时海没有恋物癖。 时海确实很喜欢袜子和妹子,但他具体喜欢的并不是‘东西’本身,而是喜欢‘穿着这件东西的人’。 而且她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变态的,反倒是觉得时海对她感兴趣的表现十分开心。 女为悦己者容。 有人欣赏从来都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而且他会对她的各种打扮感兴趣,想看她更多的模样和姿势,不正是爱她的证明吗? 如果老公对自己没兴趣了才是真的出大问题呢! 也就是说,东西本身只是用来给人增加魅力值的。 如果东西本身没人穿过,是全新的,那就没有任何价值。 换句话说,他现在手上拿着的多半也是某人穿过的。 从刚才贴在脸上的触感就能明白,还是半湿漉漉的…… 果然就是那个叫简思春的女生的吧…… 但如果简思春是他大学时候的女朋友,现在还一副感情很好的样子,那他们又为什么会分手呢? 祝灵洁带着这种疑问说道。 “是你女朋友……给你的吧……” “不是。” “哎?不是女朋友的……?” 那、那到底是…… 该不会时海真的有恋物癖? 时海眼看这下不解释都不行了,揉了揉太阳穴说道。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我女朋友。” “……哎?” “你说的女朋友是指简思春吧。” “嗯……”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