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幸存者偏差?首先得有幸存者-《催泪系导演》


    第(2/3)页

    “是小概率事件不具备普遍性,但是至少要尊重基本事实吧?”方隆不屑地道。

    “啪啪啪,方老师又说到点子上了,感谢方老师的质疑。”

    “主持人,不介意我借着贵节目播放一些资料吧?”李易笑着看着方南问道。

    “当然。”方南愣了一下,虽然这不在节目的计划之中,但是节目是录播,倒是无所谓。

    李易拿出一个u盘递给方南,很快地方南就叫工作人员播放这个u盘的内容。

    率先出现在大银幕上的,是一份旧报纸的报道。

    “尘封二十三年的冤案,终于得雪!”

    里面的内容是在港岛七十年代末,曾经有一个智障人士,被冤枉奸杀一名未成年少女,被判处死刑。

    而当时他的女儿才七岁。

    二十三年后,他的女儿长大成人,并且成为了一名律师,为父亲翻案。

    只不过不同的是,这个案子当中,当事人虽然被判死刑,但是却被特赦,改成无期徒刑。

    坐了二十三年冤狱之后终于沉冤得雪。

    看到这个信方隆傻眼了。

    现场的观众也是目瞪口呆。

    “当然,请不要误会,这个案子其实和电影关系不大,我也是在电影拍摄完成了之后才知道有类似的案件。”

    “所以,我想说的是,电影毕竟是电影,或许电影里面的故事,和现实有一定的偏差,但是电影从来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产物,如果过于认真的话,那反而本末倒置,《七号房的礼物》讲述的也并不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电影,让大家看了,知道讲什么故事,过程中让你笑了,感动到你了,我觉得就足够了,至于其他的,我认为反而不是那么重要了。”

    “方老师,你觉得呢?”李易笑着看着方隆问道。

    方隆的脸色自然不会太好看,他质疑的那些东西,或许的确言之有理,但是,李易却没有去正面反驳,也没有解释,反而是抛出了一个“原型案例”,直接让他的质疑完全成了斤斤计较,成了故意找茬,鸡蛋里挑骨头。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