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红袖添香-《大骆第一赘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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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秦倾雪和纤儿来到了沈顾的院子。
纤儿是过来找白琉儿一起去城里玩的。
她和白琉儿通过一次借衣裳已经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少女间的友谊,是很快就可以建立起来的。
而加深友情的方式,大概就是一起逛过街,一起约过饭,还有一起聊着共同感兴趣的话题。
所以,两人约好了晚饭后一起结伴去城里逛逛。
白琉儿一直是一个人独自在外面游玩,没有感受过友谊的温暖。
突然有了可以一起玩的玩伴,很是开心。
兴奋不已、心花怒放、蹦蹦跳跳地和纤儿一起出去了。
而秦倾雪是过来找沈顾的。
沈顾每次讲授之前,都会先把准备好的诗词拿出来同秦倾雪分享,一起交流品读。
一来是秦倾雪和他都是讲授诗词科的,可以互相交流。
二来是他知道秦倾雪十分钟爱诗词,想着和她一起分享。
两人经常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再从人生哲学聊回人生哲学。
虽然秦倾雪和陆宛依并称江州两大才女,但是陆宛依擅长的是乐才,而秦倾雪擅长的是诗才。
所以,秦倾雪可以说是江州诗才最好的女子。
秦倾雪来到沈顾的书房,见沈顾正坐在书桌前,低头沉思,欲提笔写诗。
她走上前,笑着说道:“我来为你研磨吧……”
沈顾抬起头,笑着打了声招呼:“你来了……”
随后点了点头:“也好,就劳烦你替我研磨了……”
这个时代用的墨不是墨水,而是墨块。
在使用前需要研磨,让墨汁变得均匀,有活性,不然很容易就会凝固变干,不方便书写。
秦倾雪抚了抚耳边的发丝,柔声问道:“这次,你又准备了什么诗词?”
“唔,这次主题稍微有点不同……”沈顾笑道。
“你每次新写的诗词的主题都是不同的……”秦倾雪眨了眨眼睛。
“哦,是吗?我倒是没注意……”
“一般的人只擅长写某种固定主题的诗词,或是作出的诗词风格大同小异。只有你,不仅风格灵活多变,而且不管什么样的主题,你都能作出绝妙的好诗词……就连写女子诗,我都感觉自己比不上你了……”秦倾雪拿起墨块和砚池,端庄地均匀研磨着,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
“哎,哪有,写女子诗,我肯定比不上你的……你才是真真正正的女子,我顶多算是个内心细腻柔软的男子汉。”
沈顾接着说道:“这次的诗词,说起来比较有趣,是我今日在湖边见到一名男子和女子在游湖时相遇相识的情景,进而产生的灵感。大概写的是男女之间萍水相逢的一种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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