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正人君子-《聊斋:狐妖夫人为我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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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一旁的两位学子若有所思,姓秦,又是江柳县人,莫不是传闻中的那位大才?

    这种事儿也只有府试的学子才会无聊的寻一下信息,一般的普通人哪里在乎这个,更别说距离阳平府甚远的江柳县。

    听到乐兴怀的恭维,秦欢摇头:“乐兄谬赞了,秦欢对诗词一道并不精通。”

    “秦兄说笑了,能写出咏桂一诗,秦兄若是不精通,恐怕这世上也便没有精通的人了。”

    看着乐兴怀投来的目光,秦欢无奈的一笑。

    我是真的不会写诗啊!

    “既然如此,那就来一首。”

    秦欢收起苦笑,自信的站起身来,沉吟半响,缓缓的开口:

    “昔日龌龊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阳平花。”

    说完后,秦欢默默的坐了下来,提起一杯茶水喝了起来。

    客栈之中顿时落针可闻,许久之后,一道轻微的脚步声传来,秦欢抬头看去,不知何时,桌子旁已然站着一道婀娜多姿的身影,白纱蒙面,只留下一双明媚的眸子。

    “公子,小女子有礼了。”

    “姑娘是?”

    “小女子是这客栈的掌柜。”

    “姑娘有礼。”

    秦欢微微一笑,行了一礼。

    “好诗,好诗,秦兄,果然大才。”

    乐兴怀迟钝的反应过来,拂手兴奋到。

    他极其重诗词,因此听到杨烨夸赞秦欢时,心中闷闷不平,不过是一个与他一般年纪的少年,而且还出生于穷乡僻囊,即便是诗词上略有造诣,又能厉害到什么程度?顶多与他差不多,强也不过一线。

    不可否认,咏桂确实是上佳之作,但作诗讲究意境和灵感缺一不可,有道是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仅仅一首咏桂并不能代表什么。

    所以请秦欢作诗也不无试探之意。

    但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天赋比努力更有用,而秦欢显然天赋和努力都有,毕竟一县榜首,可不仅仅是天赋两个字就可以解释的。

    “秦兄,大才,乐某佩服。”

    “呵呵,偶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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