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偶遇-《耕耘贞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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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李泰的字无神,但这么多年练字练下来了,至少算得上相当工整,
至少外行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李泰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字,忍不住的称赞“好字,好字!”
不过,李泰每写完一句,便旁边有人应和的高声朗诵,一直把整首诗读完,尤其在读到了最后一句时,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一股昂扬向上的浑厚情绪喷涌而出。
“好诗,好诗!”周围的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在这一首诗中找到几分共情。
而李泰这一首诗自然是取自晏殊的蝶恋花。
但自己整首词背不过来,就算是会背,在唐朝来写也并不合适,所以取最著名的一句精华,然后将其装点起来。
当然多少有几分割裂感,但至少李泰能够堂堂正正的说,这首诗是自己写出来的,顶多就是自己抄了最重要的那一句话而已,读书人的事,能算抄吗,顶多算是借鉴!
而很多唐诗本来就如此,一整首诗词,最终也不过只是记住了一句话而已。
当然,未来晏殊继续写他的蝶恋花,虽然多少会有影响,但不至于名词消失啊!
此刻,看着李泰挥毫写好这诗词,徐小娘子看得两眼放光,甚至呼吸都有几分急促了。
“小二,这首诗是否入得了,你掌柜的眼!”李泰从容的道,“把那青鸟灯笼拿来!”
说实话,如果没有晏殊蝶恋花的点睛之笔,那这首诗几乎一文不值,但有了那句点睛之笔,那这一首诗说不定还有收录唐诗三百首的资格。
所以,李泰反正不相信这样的诗词还算不上诗词中的上品。
果然,那店家小二连忙送来了花灯,然后对李泰道,“这花灯便送给此位小娘子!”
这时候,徐小娘子却死死抓着这份诗词,略带着几分哀求的说道,“贵人,我不要灯笼了,能不能把这诗词给我!”
“你倒是会来事!”李泰听到了徐小娘子的话,笑了笑道,“刚才要灯笼的是你,不要灯笼的也是你,君子岂可言而无信!”
“花灯虽然是我喜欢之物,但此字此诗更是世间难得,我岂可换之!”徐小娘子道。
李泰原本还以为徐小娘子会说自己是女的,所以不是君子呢。
但现在看起来徐小娘子的家教倒是不错,李泰拍拍徐小娘子的头道,
“你选这诗词倒是眼光,不过,我既然承诺了要给你青雀花灯,那自然是会给你。
掌柜,我出一贯,把这花灯买下来了!”
“郎君说得是哪里话,既然女公子想要郎君的亲笔,我等怎能夺人所好。”
这时候的掌柜冒出来道,“只是请允许我们专门派人卷抄一份,参加评比也就是了!”
“嗯?”李泰听到掌柜的话,笑了笑道:“那算我占便宜了,不过这诗词倒是还没提名,且让我提名才是!”
李泰说着便在这上面写道,偶遇徐小娘子于上元节,写完便盖上了自己的私印,等到了印泥稍稍的干,才把这诗词收了起来交给徐小娘子,道,
“你可是第一个真心夸我字写得好的人,这礼物就算是回礼了,且收下吧!”
徐小娘子连忙伸出手来,一只手抱着卷轴,一只手拿着花灯,倒是小心翼翼的样子。
这感觉就仿佛是自己得了宝贝似的,欢喜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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