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也不纹身,他不喜欢别人看着他就害怕的那种感觉。归根结底,他叛逆,但心里还是希望被人亲近,被人爱。 对父母来说,也许他们更关心的是今天的股票有没有涨停。而不是自己家儿子在学校和哪些人打架了,被什么人欺负。他们总是用一句“一个巴掌拍不响”来搪塞自己,哪怕他是为了保护朋友免受欺凌而被人打。 他也想被人宠爱,但是他说不出口,乞求来的都不是关心。所以他学着叛逆,看啊!我变坏了,我不乖了,你们看看我吧!你们看看我啊! 他也知道,她初二的时候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他变成的那副模样就是他的复刻品。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的烂人会有女孩子喜欢呢?他真的不能理解呢。 但是最终,他也变成了那副他深恶痛绝的样子。泡酒吧夜店,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在一起。但后来不知怎么的,他像是洗心革面一样,加入了狩魔队。改掉了所有毛病,变成了初中时期的干净少年。 他在各个狩魔行动中都表现得十分杰出,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恶魔杀手。 …… “酒量不错,再来一杯如何?” 苍白邪魅的男子见燕柠饮完了一杯威士忌,又满上了一杯鲜红的酒递给了燕柠,目露淫邪地打量着她丰满的身材。 “抱歉,威尔逊先生,我的酒量不是很好。” 燕柠赔着笑,很是为难地道。 这个叫威尔逊的男子,臭名昭著,是附近这一带地区最难缠的“人”,燕柠不想和他有半点交集。 可是,他竟然会来到这个酒吧,而且还特意找上了她。 燕柠心里突然感到强烈的不安,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件事和孟笛有关。 坐在威尔逊右边的孟笛面无表情,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 “笛,昨晚你和燕柠小姐,过得可还愉快?你们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做春宵一刻值千金。” 孟笛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笑了笑,端起杯中猩红的浆液一饮而尽,脸上浮现出的迷醉和愉悦是那么自然。 这种类型的“酒”,他喝过很多次,早就已经习惯了。 通过定期服用一种叫做“血红帽”的秘药,能使人类在短时间内变幻出血族的特征。 孟笛通过这种方式,以卧底的身份打入了血族内部,试图窃取血族的内部信息。 很多时候,连他自己都相信自己变成了一只吸血鬼。 威尔逊脸上噙着淡淡的微笑,挽起燕柠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轻轻吻了吻。 看着那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燕柠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利,她看了看孟笛面前空空如也的杯子,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盛情难却。”她勉强笑了笑,端起酒杯。 在嗅到“酒香”的那一刻,燕柠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了。 她看着威尔逊苍白的脸,还有那尖锐得过分的“虎牙”,一时间什么都懂了。 吸血鬼! 如平静的水面投入了一颗巨石,她的内心泛起剧烈的涟漪。 尽管如此,想要生存下去的理智告诉她,保持冷静! 她踌躇着端起酒杯,格外艰难地将那带着浓烈血腥气的“酒”饮下。 “可以嘛,再来一杯?” 威尔逊双眼微眯,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她面前。 “抱歉,我是真的喝不了。”燕柠苦笑着摆了摆手。 “嗯?” “我真的……喝不了。” 燕柠的声音渐渐熹微。 “喝不了?” 威尔逊脸色冷了下来,但依然挂着笑容。 孟笛端起酒杯醒了醒酒,微微侧过身换了个坐姿。 “威尔逊先生,我……” 她话音未落,威尔逊突然收敛了脸上的笑容。 坐在他附近的几个苍白的男子有了细微的动作,似乎变得高度警觉。 周围的气氛开始变得凝固,如堕冰窟。 孟笛很想起身,但是他肩负着的使命让他不得不抑制住自己的情绪。 威尔逊是个极其狡猾的吸血鬼,负责统领栗山区这一块地区的所有血族。 辛德瑞拉的改进型号,也是他负责研发的。 他已经取得了威尔逊的信任,很快就能破解出辛德瑞拉改进型的机密。 如果他成功了,就可以避免无数人遭受厄运的结局。 可是……威尔逊是个异常残忍歹毒的血族,毫无人性可言。 胆敢忤逆他的女子,最终都被他用极其凄惨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威尔逊的手掌攀附在了燕柠的脖子上,只要他稍一用力,就可以掐断她的脖子。 就在他的手掌即将发力之时,孟笛开口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