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下毒-《大唐我八岁镇国大将军》


    第(1/3)页

    李恪知道波斯国是真心实意需要跟琳琅商店合作。

    但是作为一个商人,最注重的还是利益。

    他不会把配方卖出去,这可是他赚钱的法宝。

    不过他却可以把波斯国作为分销商,把琳琅商店的名气打出去。

    “琳琅商店的商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价格昂贵,利润也是极高的。

    如果贵国跟本店合作的话,本王以市面上价格的七成卖给你。怎么样?”

    收价七成是李恪深思熟虑后的合作价格,这个价格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了,两边都有利可赚。

    就拿玻璃镜来说,波斯国把那一面玻璃镜当作宝物,说明这个玻璃镜在波斯国的市场是极大的。

    而且波斯国并不需要制作,直接就可以把琳琅商店提供的商品进行销售。可以说,这三成直接就是白赚的。

    李恪提出的这个分成已经很有良心了。

    “不过本王有一个要求。”李恪也不是好心,他只是有自己的要求。

    波斯国使者肯定是同意,别说一个要求了,就算是十个他都同意。

    “从琳琅商店售出去的商品都会打上标记。”只要百姓一看到那个标记,就知道是出自琳琅商店之手。

    只要波斯国开始售卖琳琅商店的商品,这无疑是给它打了一个免费的广告。这也是为什么李恪愿意让利如此之多。

    李恪在民间的声望不断提高,以李世民的性子,恐怕再也容不下他。那么他必须尽快发展势力,为今后的事情做打算。

    就算琳琅商店与其他店的生意爆棚,可以说日进千金,但是谁会嫌弃钱多呢。

    波斯国使者沉思了一会,便答应了李恪的要求。

    既然条件已经谈妥,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不知使者能否做主签约?”

    条件谈妥自然需要合约为证,只是李恪不知道使者能否做主。

    “既然能让本人来谈条件,自然是可以做主。”使者笑着说。

    李恪也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无奈摇了摇头。

    既然是李世民让波斯使者来找李恪,那么他也无需去找李世民确定条约。

    他招手让武媚娘进来起草合约,殿下直接把签好的合约给李世民一份即可。

    毕竟李世民才不管合约是什么,他只在乎自己有没有钱分,能分多少钱。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