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强者的定义!-《劫灭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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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去万族国,没钱是不行的。

    常言道,穷家富路。

    此地距离万族国少说也得有几百里之遥,没钱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

    既然这小子冒着如此风险来杀鱼取骨,可见这虎头怪鱼身上的好东西不少。

    不如借此机会,发一笔小财。

    秦岚打定主意,当即回身道:“可以,但所得钱财,咱们一人一半!”

    “成交!”

    这小子倒是个爽快人,如果不是装出来的,还真有几分男子汉的气概。

    秦岚直接走上前来,打量了一番这条怪鱼。

    除了有个类似虎头的大脑袋外,这怪鱼的肚子极大,可尾巴又很长。

    这模样,就像是长着老虎脑袋的大蜥蜴似的,当然,它没有后肢,只有脑袋下面的那两个短小爪子。

    在长约二十余米的身子上,布满了黑色的鳞片,说它是鱼,估计没人会信,更像是一种十分稀有的水中生物。

    “它叫什么?”

    “虎蟒!”

    “很值钱吗?”

    “一块鳞片就能换一袋小米。不过最值钱的是它脑袋里的珠子,一颗能卖千根金条!”

    千根金条?

    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一人一半的话,那我也能分500根金条。

    秦岚很高兴,虽然差点儿淹死,但赚500根金条,还是很值的。

    “你确定我的刀能砍开它的脑袋吗?”

    “你的刀不是凡品,应该有可能。”

    这小子的眼力倒是不错,竟然能瞧得出夜魔刀的不俗之处。

    可就看一个刀柄,就能看出来这些?

    秦岚表示不信。

    二人正聊着,阿雅的喊声突然在林子那边响起。

    “公子,你在哪儿啊?公子……”

    “在这儿呢!”

    阿雅的动作很快,抱着枯树枝就快步跑了过来。

    瞧她这紧张样,是有多担心秦岚丢下她不管。

    “公子,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哦,小哥,真是多谢你了。要不是你出手相救,我们估计还在河里泡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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