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我心归处-《崛起烽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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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李常回到苏府,已经过了午时,下午苏策抱着嘟嘟来了一趟前院,李常便把中午的事情讲给了苏策听。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

    长安城中上有王侯将相,下有三教九流,平民百姓,可谓什么人都有。

    长安城中一半是庙堂,一般是江湖。

    苏策是站在庙堂的人,但是遇到江湖的人,也得按着江湖的规矩做事。

    倒不是怕,只是有些麻烦没必要去沾染。

    今天中午李常去的那家小店就是长安县盗贼的窝点,开店的店家就是长安县所有盗贼的头目,不过他们却不会去偷盗东西,所有在长安县的盗贼都会给盗贼头目交份子钱。

    这些钱的用处有两个,一个是寻求庇护,受到同行欺压,头目会出面摆平,要是被抓到官府,头目也会尽力去捞人。

    而李常去接触这些盗贼的头目,给了四锭金块,看似软弱,其实是给盗贼头目留足了面子。

    长安城中盗贼有两种,一种是在街面上偷东西的,一种是入户偷东西的。

    前者只是小贼,抓住了打一顿就打一顿,但是后者则有个雅称——梁上君子,这些人还有个名字叫做“侠盗”。

    所谓侠盗,便是能够做到侠盗入户的人,算是鸡鸣鼠盗的奇人异士,这些人只偷富户,偷来的钱,一份为三,一份留着自己,一份交给头目,另一份则会散给平民。

    虽然行的是不法之事,但是却因为有一份道义在里面,所以两个蟊贼被打断了腿,李常会给钱请大夫。

    今天李常去找头目也是把事情做个了解,能够入户的侠盗,那都是从小跟着头目学过偷盗本事的,昨夜丫鬟们打断了连个蟊贼的腿,若是没有治好腿,这两个人就算是废掉了,身无长技,只有沦为乞丐的份,所以那个头目才会多要了一份钱。

    四两金子,换成铜钱,足足有四十贯,用这些钱可以支起来两个小摊子,这两人被打断腿的蟊贼也算是有了营生,不至于活不下去。

    反过来说,若是李常今天不去找盗贼的头目了结这件事,只要是盗贼头目还想再江湖上混,便必须把折在苏府的面子找回来,手下盗贼们恐怕会前赴后继的来苏府,直至从苏府偷到东西,偷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挣足面子。

    苏策嘴里吃着焦香的板栗,嘟嘟嘴巴留着口水看着苏策,只是板栗太顶胃,苏策可不敢给她吃。

    听完李常的解释,苏策觉得又学到很多,老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因为防卫再好也有疏忽的时候,李常这样处理着实不错,苏策和李常聊完,抱着嘟嘟在新府邸中转悠,走到府中小湖上的亭子,苏策抱着嘟嘟看着湖面发起了呆。

    苏策前世今生的记忆早已经混淆为一团,但是这依旧是苏策最大的秘密,心中守着秘密,苏策其实一直以来都不敢敞开心扉的融入,因为有了过多的防备之心,苏策一直以来都会的很封闭。

    上过战场后,比其他人很严重的心病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对于大乾的认知不是很充足,小时候家中大小事情有苏父打理,苏策整日读书,后来入了折冲府,学到的都是战场杀敌的本事。

    上辈子人情世故这方面就是苏策的弱点,到了大乾也是一样,不争不抢也是因为苏策压根不知道该和人怎么打交道,所以苏策就只能敬而远之。

    来到长安这一两年苏策总是喜欢拉着李常闲聊,正是因为李常可以把很多以往苏策不知道或者不屑于了解的事情讲给苏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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