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些人有官职但却没有爵位,有些人有爵位但却没有官职。当然,也有人既有官职又有爵位。为什么会这样呢? 早在西周刚建立的时候,诸侯们就被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这五等爵位的诸侯都可以在自己的封地上建立国家,并且拥有统治权。诸侯国内又设置卿、大夫等爵位来帮助诸侯管理国家。 到了战国时期,列国纷纷变法,废除了采邑制度,推行郡县制,将原来有封地的卿大夫的土地收归国有。虽然保留了卿大夫的爵位,但却收回了他们的治理权。 卿大夫不能治理封地了,怎么办?于是,国君就任命了一批官员替自己接手并掌管这些郡县。权力只对给予其权力的人负责,所以这批官员只对国君负责。如此一来,国君就加强了中央集权。 事实上,官职与爵位的区别就是,拥有官职的官员具有治理国家的权力,而拥有爵位的人却没有治理国家的权力。也就是说,官员必须每天出来工作,而拥有爵位者却不用出来工作,还可以享有与其爵位相应的福利待遇,例如,可以在食邑里收税、不用服劳役、乘坐与其爵位相匹配的马车以及穿与其爵位相匹配的服饰等。 官职可以凭借个人的才能获得,而爵位大多靠杀敌建功来获得。如果官员也可以杀敌建功,同样可以获得爵位。当然,如果获得爵位者有治理国家的才能,也同样可以获得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