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幸之大幸-《解红楼》
冯紫英讲打围的事,脱口而出一句:“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随即自觉失言,就要走,推脱说:“今儿有一件大大要紧的事,回去还要见家父面回。”
需要面回,说明这是秘密,不能让别人知道。大大要紧,说明这是重要的事。而且,这件事还是“”,有意料之外的转折。
尝试一下代入法,也就是,假设冯紫英,即富察昌龄杀死的鹰就是胤禩送康熙的鹰,那么,所有的细节描述,能不能一一吻合。
第一,“大不幸之中又大幸”的解释。
富察昌龄杀鹰,目的很明确,当然是挑拨胤禩同康熙之间的关系。康熙会不高兴,这是可以预见的。但是,康熙大怒,并且说“父子之恩绝矣”,这不合常理,所以是出乎意料的。
皇帝震怒,可以称大不幸,尤其,这震怒是由富察昌龄引起的,如果追查,他的罪不会轻。
但是,又一件奇怪的事,没有人追查鹰是怎么死的。至少,没有人查到富察昌龄身上。这当然是大幸。
第二,“面回”。
面回,是当面回复。既然是回复,前面就应该下过命令。所以,富察昌龄是因为傅鼐的吩咐,才去杀鹰。如果是他自己淘气,这时候应该不会这样镇定,也不会愿意告诉父亲。
另外,宝玉问冯紫英去打围,“单你去了,还是老世伯也去了?”
“可不是家父去,我没法儿,去罢了。”
进一步确认,傅鼐在场,知情,是指使者。
傅鼐这时候已经四十多岁,成熟理智,不会心血来潮。所以,他是因为胤禛的授意才要儿子去做这件事。
第三,宝玉的追问。
冯紫英要走,宝玉说:“你到底把这个‘不幸之幸’说完了再走。”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
不但如此,之前宝玉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几时的话?”一个是“但你去了,还是老世伯也去了?”这两个问题,是在确定时间与人物,有打探消息的意思。
做为曹寅的继承人,曹甬很自然地担负着“补天”的职责,对于政治事件,他也具有相当的敏感性。
各项都没有矛盾之处。
富察昌龄是傅鼐的长子,当时人又早婚。傅鼐如果在十六岁结婚,婚后立刻有子,那么,富察昌龄最早出生在1692年。同曹甬年纪相差不多。
1714年,曹甬26岁,任江宁织造。年末,曹甬会到北京述职。死鹰事件发生在十一月末,年底。而且从木兰围场回北京还需要几天的路程。曹甬这个时间在北京合理。
冯紫英走之前,约下宝玉与薛蟠,“多则十日,少则八天”,等他脸上的伤好了,他会请客。但是,1715年初,曹甬死于天花。他的时间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