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4 老药-《身为牧师,带把锤子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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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牛的拉拢比想象要顺利的多。

    因为是个简单纯粹的知恩图报之人。

    所以当白九表明想要黑牛去白国时,对方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就便是同意了。

    其一,黑牛是金之国的反叛军干部,在当地已经待不下去。

    其二,他还有妻子和女儿,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需要为家人考虑。

    其三,那就是关于反叛军的围剿行动中,白九一直在把责任抛给金之国。

    白九的人的确参与反叛军的剿灭。

    但只是和金之国的生意层面,这是两个国家的正常合作,是顺理成章的事。

    —

    就如同那士兵所说的那般,黑牛是个比较念旧的人。

    他还不忘自己的表哥,也就是那反叛军的首领。

    便见他急切说道:

    “大人,您老神通广大,能否救救我哥?”

    白九则故意装糊涂:

    “你哥是谁?”

    “就是那反叛军首领。”

    “哦,是他啊……”

    白九恍然,而后一脸遗憾的样子:

    “抱歉,我不知你俩还有这层关系,只可惜,他在你离开后脚就已经死了。

    你看这样如何?我待会去和烟绯说一下,去把尸体要回来。”

    “那……那就谢谢大人了。”

    说罢,直接带着自己的老婆女儿跪在地下,砰砰磕头:

    “感谢大人的救命之恩,小人无以为报,只为下半辈子为大人做牛做马。”

    —

    —

    —

    金之国这边已经没问题,一切都顺利发展着。

    待该国稳定下来,那么往后就是白国的所谓摇钱树。

    白九和烟绯签署了五十年的生意令。

    五十年内,金之国的蔬菜大棚产量要按一定比例给白国。

    另外好地段的租期则也是五十年。

    老实说,这个时间对白九而言是有些长的。

    毕竟他压根等不到那时候。

    黑猫的寿命撑死还有五到十年。

    因此白九只要保证这段时间白国没事就好。

    至于那之后的事情?

    就随他去好了。

    ——

    在金之国的最中心,有一个很高的奇观塔。

    塔顶是整个金之国最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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