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举三得-《大明最狠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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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镇下辖14个卫、3个独立的千户所,原本的军户数额为81760人。

    到了明末,大同镇所有卫所的军田,一部分被各卫指挥使司、千户、百户侵占,一部分被地主豪强兼并,已名存实亡。

    大同总兵所辖之兵,全部皆是募兵制,跟辖区各卫所没什么关系。

    各卫所的军官在干嘛呢?他们实际上成为了地主,军户逃亡后,就把军田租给佃户收取租金。

    当然,明朝的九边重镇军队粮食,名义上需要卫所提供,那些军官也会有所表示,跟总兵保持和谐关系。

    “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五军都督府”,听命于兵部。

    总兵则是在战时由中央下派到战区指挥作战的总指挥。下派的总兵挂将军印兼领总兵官,战争状态结束后回中央。

    战争状态下,总兵的指挥权是通过地方的“都指挥使司”来实现。

    在明初期的战时状态下,都司听命于总兵,但在序列上并没有直接的从属,因为总兵对都司没有人事权及奖惩权,只是临时划归总兵指挥。

    从制度上讲,都指挥使是有品级的官职,属于卫所制序列,总兵官是无品级的差遣,属于镇戍制序列,两者分属不同序列,不存在从属关系。

    因此,有许多总兵上任时,朝廷会给总兵官一个卫所制序列下的官职作为寄衔,通常是挂都督府衔(比如左右都督、同知、佥事)或者署都督佥事。这就在名义上让总兵官成了包括都指挥使在内的都司官员的上级,具备了节制都司的权力。

    姜瓖任镇朔将军印大同总兵官,兼后军都督同知,是可以以右军都督同知这个官职,管理大同镇的卫所。

    上任总兵王朴,同样有后军都督同知这个头衔。

    赵天麟注视着来回踱步的姜瓖,觉得姜瓖有些动心了。

    他继续道:“将军有胆识杀七大汉奸、杀军器局大使,收回卫所军田、惩治侵占军田之人,属于将军职权范围内,卑职相信,将军也会有这个胆识。”

    姜瓖仍然在来回踱步,在思考着问题。

    虽然可一举三得,可真要是接受赵天麟的建议,名义上的确是名正言顺,但得罪的人实在太多,势必会有更多的人联络朝中的人来对付姜瓖。

    罢了罢了!明末已经腐朽不堪,不用铁血手段不足以去除毒瘤,穿越来到这个时空,姜瓖不狠起来也不行。

    只要老子有军权在手,还怕他个鸟。

    “大明制度崩坏,若不刮骨疗毒,无法根治。就这么办,我豁出去了,不管会得罪什么人,亦会坚决推行下去。”

    赵天麟点点头,心中赞许这个让他效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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