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岁旦日。 兴平二年走到了尾声。 天尚未亮,徐州文武百官亦纷纷奉上贺表,给王政这位主公拜年。 当然,按照正统的拜表仪,原本这前面应该是有另一个环节的,便是由王政带领群臣,先要冲着当今天子所临的方向, 也就是许都,放置香案,奉上贺表,跪拜行礼。但王政本已有自立之实,愿意走个场面遣使给献帝送份贺表已自认给足脸面了,岂还愿屈膝行礼? 此事自然便作罢了。 这一步完成, 接下来第二步才是重头戏。 当王政引领百官、士子、以及选出来的地方乡宦, 浩浩荡荡数百人直奔大庙时,此时街道上已是人马纷纭, 熙熙攘攘。 大部份下邳城内的百姓,人人换上新衣,扶老携幼,亦向着同一方向涌去。 巷陌间的茶坊、酒肆亦是人满为患,摩肩接踵,挥汗成雨,岁旦是大节,诸市角头往往有商贩以芦苇编夹成屋,铺挂山水、翎毛等画,发卖糖糕、黄米枣糕之类的糕点,以及辣汤、小米团之类的吃食。百姓们呼朋唤友,小孩子钻来钻去,热闹非凡。 王政行在路上, 不时能听见远处时不时响起一阵喝彩、鼓掌的声音,如闻雷动。那是下邳官署专门开辟出的娱乐场地, 由天机营的人员负责组织些文娱活动,供百姓观看取乐。 入目处一片欣欣向荣之态, 受此喜庆气氛影响,王政因竖儒而生的郁郁之情稍为缓解,想了想,他招手示意张昭上前,顾盼问道:“今日上街的百姓颇多,要提前注意,可不要出了乱子。” “主公放心。”张昭颔首道:“臣昨日便和徐、于两位将军打过招呼,早调了营军卒入城,协助官署的缉盗维持治安。” “防火上亦要有所准备。”王政又补充道,此时已有烟花,乃是将竹茎扔进火中,竹茎为空心,有气袋,在火中燃烧时便会裂开,然后爆发出巨大的噼里啪啦的响声,大人儿童过节时皆会点放,前者是为了驱鬼和抵御邪灵,后者自然是因为好玩。 “早就通知了城中各处坊里的缉盗和军队的什长, 务必谨慎小心, 更备了不少水窖,以防万一。” 王政点了点头, 又问了几点,张昭都已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 说话间的功夫,一行人已来到了祠庙,因下邳刚为郡治不久,这里尚来不及扩建,空间不大,最多容纳百人,王政便引了一部分重臣,加上那些士子和世家的家主代表,大约七八十人列队进入,其它则留在祠外。 这是王政集团入主徐州后的第一次春祭,自然不会禁止百姓观看,因而军卒只是象征兴致的围了个警戒线,更多是做着维护秩序的工作。 此时四周已来了不少百姓,人头攒动,密密麻麻,见王政行来,所到处群众纷纷让路。 祭文是祢衡在出使前便写好的,文词简单易懂,晓畅如话。由王政念诵。他念一句,亲卫传出来一句,徐方等人带跟着高声重复一遍。 除了该有的一些颂词之外,不外乎张昭给王政提议的那几点,王政提前宣之于众,直到结尾处时,王政话语一出,张昭、陈瑀等人同时神色一动,而其他士子和世家人亦是纷纷色变,连百姓中亦有些人面面相觑起来。 所谓清庙祭祀、迎气五郊。 其实说起来也不过一点,便是此次祭祀的“上帝”乃是黄帝。 西汉五帝之畤,本是在秦的四色帝畤基础上增加所铸,同样“上帝”之位也有了区别。 秦虽为水德,但祀白帝为秦文公建,故白帝其实为最尊贵神,而汉高帝将秦四畤增为五畤,所创北畤,却是将自己列为“黑帝”,所以两汉时代,五帝之畤可谓是祀神祭祖兼而有之,黑帝成了汉家的老祖宗加保护神,自然便是真正的“上帝”。 至光武复汉后,五帝之畤演化为五郊迎气,分别是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以及立秋前的十八日分别对青、赤、黄、白、黑五帝的祭祀,虽然将西汉的水德改为火德,但因为黑帝的“辈分”原因,依旧以此为上帝。 王政这篇祭文里,却是直接将“黄帝“尊为上帝,寻常百姓倒也罢了,看不出其中深意,最多觉得有些诧异,不过以往五帝他们本也是都要祭祀的,谁前谁后并不在他们的关注重点,而随行祭礼的百官、士子乃至世家们,可就大不一样了。 有一些眼光长远的,立刻猜到了王政的用心。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上帝”之位擅自更改,某种程度上其实亦是一种宣告。 他王政如今虽为“汉臣”,却没有忘记初心,更没在内心里视汉室为主。 太平道的教义,不就是把上古时期当做了一个理想模板么? 他们认为黄帝统治时期的天下没有剥削压迫,也无饥寒病灾,更无诈骗偷盗,人人自由幸福,而这个世界唤做‘太平世界’,太平道的职责则是‘致太平’。 而且,张角等人所拜的,恰恰只有老子和黄帝! 可即使看出来了王政的用心,又怎样? 他们不是严畯,没有胆量把这话说出口。即便他们有胆量说出来,又怎样? 大汉同样祭祀黄帝,这事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最多算是個于礼不合。 ...... 祭礼结束,百官、宾客没有回去,直接跟着王政入了郡府。 晚上照例要有宴席的,主客融融,欢饮直到夜半,方才各自散去。 王政吃过早饭,按照预定计划,打算带了霍姒母女微服出行,一来与民同乐;二来体察民情。 霍姒自来下邳后这段时间,因王政事务太多,本就聚少离多,一天见不了王政两面,对此事自是极为开心,更是好好精心打扮了一番,颇为迫不及待。 眼见快出门时,亲卫却跑来通传,张昭、徐方已至大堂,想要求见。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