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说着马鞭狠狠一打,骏马长嘶,四五个亲兵簇拥着,奔腾而去。 “将军,这不是回府的路啊,咱们去哪儿?” “去糜老二的府上。” 你陈登还说什么刘备信任糜家? 怕是不知,这才是咱们徐州第一個和黄巾贼有所勾连的吧? ...... 刘备大军出征的第三日。 夜晚。 一队士卒出了城内大营,由几个军官领着,趁着夜色,来到城下叫门。城门刚刚关闭,守城的都伯提着灯笼走上城楼,趁着探头向下看,城下的几个军官依稀眼熟;他想了会儿,似乎是丹阳兵 “州牧有令,入夜关门,你们此时出城?所为何事?” 带队的军官接过身边一人手中的火把,照亮自己的面容;通红的火光影儿里,他仰着头,笑道:“孙都伯么?俺们是徐校尉的麾下,日间往前线运送的物资,有人糊涂忘了送完,把这点儿拉下了;咱们此时才发现了,想着赶紧快马加鞭,补送出去,且行行好,开个门罢。” “你知道的,校尉治军严,明儿要是被他发现兄弟们做事糊涂,给他丢脸,轻则几十鞭子,重则咱们人头难保呐。” 那孙都伯听到这里,摇了摇头,“对不住了,兄弟。你怕丢了人头,俺也怕没了脑袋。州牧早有严命,城门关后,没有军令的,一概禁止出入放行;要不明儿一早,待开了城门你再来罢。” “俺也是姓孙,孙都伯,咱们五百年可是一家啊。老兄忘了么?上次张司马请客时,咱还一起喝过酒呢。” “自家兄弟,老哥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张飞便是这个孙都伯的顶头上司,所谓有其主必有其仆,这孙都伯能力如何暂且不谈,嗜酒如命上倒是颇得张飞之性,没事就爱喝两盏,一听话,愣了愣,虽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不过他一个都伯的事情,非军中相熟者很难得知。 既是本家... 反正司马也去前线了。 想到这里,那孙都伯呵呵一笑:“原来是你啊,记起来了啊!”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如此..”看着火光中那人殷切地神色,那孙都伯犹豫了下,道:“可放你出城,只是你多久才能折返?” 战事之时,禁止出入,本就是入更敏感。 “至多半个时辰就可。” 时间倒不算久。 那徐耽如今的地位即便不如之前,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同是袍泽,今日给他个方便,说不得明日就得他些照顾。 想到这里,那孙都伯做出决定:“也罢,便为本家破个例罢。” 当即下令开了城门,略略翻检了几车他们推来的物资,没什么异样,那孙都伯随口问了句:“前面的兄弟走的这么慢马,半个时辰便能追上?” “是啊?”他那本家微微一笑,瞧了瞧身后的百人:“他们也发现遗漏了,就在城外等着咱们呢。” “快的话,一盏茶就够了。” ...... 今夜的月有些阴惨惨的,在高远的夜空中模糊黯淡,瞅着如团麻麻的光晕,风吹过,林子里的秃树颤抖着“沙沙”作响。 远远望过去,远处的郯县在黑中透出点模糊的轮廓。 若说冬夜的冷极为刺骨,那夏夜其实难熬程度亦不算低,哪怕穿着盔甲,那些嗜血的蚊虫亦是无孔不入,只咬的一群蛰伏多时是泰山汉子人人叫苦不迭。 好在虽是出身盗匪,臧霸治军却颇为严谨,即便遭此磨难,埋伏的近千人马依旧敛声闭气,几个时辰都没发出什么动静,只是痛痒之下,不少人龇牙咧嘴,一张脸在半明半暗中更显扭曲。 “为何内应还没来。”昌豨猫着腰走到臧霸身侧,额头渗着潮汗:“臧兄弟,这徐耽和那孙家靠谱马,会不会卖了咱们?” “再这么等下去,蚊虫都吃饱了,兄弟们放血这么久,哪还有什么力气啊。” “昌兄放心。”臧霸自信地笑了笑:“刘备来徐州时,兵马本就不多,又要重用自家结义兄弟,不知从徐耽那里抽走了多少,其早有不满,而那孙家,亦是和刘备信重的糜家素有嫌隙。” 他耐心解释道:“这两家可谓早有不满!” “可为何现在都还没什么动静?”昌豨不满地嘟囔:“不是说好了今夜动手吗?” “要骗开城门哪有这般容易。”臧霸安抚道,旋即眼中闪过狠色:“再等等,若还没什么动静,实在不行,咱们直接杀进去便是!” 两兄弟正念叨着,却见便在此时,前方城门火光大亮。 下一刻,滋啦的沉闷响声,撕破夜的寂静。 ...... 糜府之中。 糜竺尚未安歇,书房之中,烛盏遍燃。他提着一管毛笔,凝神思索;案上铺开着的纸上,密密麻麻已经写满了一半。 两个俏丽的美婢,伺候左右,为他磨墨、斟茶。 出事钟鸣鼎食之家的糜竺,雍容大方,敦厚文雅,被时人盛赞有君子之风,可人品好和爱享乐并不冲突,每当他伏于案板之时,身边必须有红袖相伴。 当! 更点的鼓声惊动了专心致志的糜竺,他微微抬头,问道:“如今几更了?” “就快三更。” 时辰还早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