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7 “温柔是因为喜欢。”-《银河与他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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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行止上车,地铁直直地驶出去,他静静地看着漆黑的窗外:“我拒绝了那么多女孩儿,偏偏答应了你。你觉得呢?”

    我觉得,也许是因为我出现的节点刚刚好,也许是我表现得太过于喜欢你,而你又太温柔不知道怎么拒绝。

    可能性实在是太多了,齐卿卿摇摇脑袋,把不好的想法统统从脑海中摇走,即便是一开始不喜欢也不要紧——“那到了现在,你有没有觉得有一点点喜欢我呢?”

    到站了,温行止抬眼看不停闪烁的绿灯,举着手机缓缓地跟随人流下车。踏上出口扶梯时,他看见地标上写着这座城市的名字,它原本不在他那样漫长的人生规划当中,但是有个人的出现轻而易举地就改变了这一切。

    他仍是无奈地叹气。

    “傻瓜……”

    不是一点点,是非常非常喜欢你啊。

    2)

    那通电话最终以齐卿卿乖乖报出坐标为结束,她最终是什么都没问到,反而傻乎乎地把自己的想法一股脑都说给温行止听了。

    叹了一口气,她收好手机去翻乐谱,刚刚看完一遍音阶,现在该开始练乐曲了。

    温行止推开琴房的木门时,齐卿卿正好在拉巴赫g大调,是研学营开幕式上她独奏的那首。

    齐卿卿还是那个第一次见就觉得干干净净的小女孩,微风拂过,她眉眼低垂,琴声里是雨后留下的深渊的映照。她从来没有所见的那么简单,当然,也远没有想象中的复杂。

    他踱步至齐卿卿身前,她拉完最后一个音节后,仰着脑袋看他。

    “拉得很好。”他淡淡地评价一句。巴赫的六组无伴奏组曲是无伴奏乐曲中最著名的典范,在音乐结构、艺术魅力和思想深度上都举世无双,被誉为演奏家的技巧与修养的试金石。

    齐卿卿微笑,直入主题:“你想和我谈什么?”

    温行止伸出手来碰她的琴,细长的手指轻轻拨了一下琴把上的a弦,在微响的音调中说:“想听你说说,关于它的故事。”

    她一副啼笑皆非的样子:“我和它能有什么故事啊?一个普普通通的琴手……”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天才。”

    “我算什么天才?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永远不可能像你这样,二十四岁就当上世界顶尖大学的教授,前途无可限量。那些出身寒门、资质平平,奋斗到三四十岁才勉强混得一个能吃饭的职位的人,他们才有可能是未来的我。那些我曾经引以为傲的天赋,只能支撑我成为一个普通人。”

    她越说情绪便越低落,像是只被人戳中旧伤口的小兽,无所谓的语气中藏着哀哀的求救。

    温行止不语,只沉默地站在齐卿卿的身侧,细长的手指轻轻帮她把散落的发别到耳朵后面。她能感觉到他身上弥漫出的一种奇特的温柔,不加掩饰,让她感觉到无限的心安。

    他低低地说:“可我真的觉得,刚才那首巴赫拉得很好。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会觉得自己是个普通人?”

    齐卿卿低眸去看把位上的琴弦,她知道温行止为什么而来了,也知道原来自己一再地退避,对他来说是一种代表不信任的伤害。

    决定开口原来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年少气盛的时候,最不喜欢练巴赫无伴奏曲。因为它创作者用的是415赫兹的巴洛克标准音,我的老师也总喜欢让我调到标准的巴洛克音高来演奏。但我每次尝试之后,都觉得是一场大灾难。”

    厌恶标准桎梏,很小就有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对天赋流的选手来说是常见的事。温行止静静地想着,接了一句:“后来呢?”

    “后来我躲起来偷偷练,有一套自己喜欢的音高和指法,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直到十七岁之后的某一天,发生了很多事,我隔了很长时间没有碰大提琴,再试着拉这首曲子的时候,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回属于我的音高了。412赫兹也好413赫兹也罢,普通指法也好巴洛克演奏法也罢,我都听不出什么差别了。”

    天才大提琴手失去了引以为傲的绝对音感,是演奏上的致命伤。

    3)

    齐卿卿注定成为一名大提琴手,这是齐妈妈在怀胎十月的时候就已经决定的事情,性别的差异仅仅只是让孩子的名字从“秦秦”变成了“卿卿”。

    五岁那年齐卿卿听爸爸给兴趣班的学生讲乐理,石英钟的报时声忽然响起,爸爸非常不凑巧地打了个喷嚏。她抱着绒毛娃娃哼哧哼哧地跑到妈妈面前,说:“妈妈,刚才爸爸打喷嚏的那个音是g,石英钟‘当当’响的音是b小调……”恰巧有微风钻进室内撩动窗帘,小小的她眯起眼睛,拍手笑道,“风吹的音是d!”

    这种让人不可思议的音感让身为音乐教育家的齐爸爸也大为诧异,就像人的眼睛能拥有红外线或x光一样的透视能力,齐卿卿那双不一般的耳朵就像天赐的礼物,在她年仅五岁的时候就把无限的生命力注入了她的音乐生涯之中,使得她注定成为一个不平凡的天才。不久之后,尚且懵懂无知的她被妈妈领到大提琴面前,从老师手里接过一本巴赫的乐谱,从此大提琴就成了她童年乃至往后人生中唯一的玩具。

    年幼的她并不懂练琴的意义,只当它是游戏。一开始自然也有痴迷的时候,她肉乎乎的小手因为按弦握弓而起泡长茧,她也不觉得有什么受不住。架琴的地板上被压出了一个小坑,她还觉得可能是晚上有小精灵在她的琴下挖地洞。只是某一天她忽然发现自己一个朋友都没有了,从新学校放学之后其他的小伙伴都会聚在一起吃零食、喝牛奶,唯独她从没有被邀请过。

    于是当天晚上就发生了她第一次反抗练琴运动,结果自然是半小时内被妈妈暴力镇压下来,还因此被“奖励”每天放学后再加练一个小时。她又气又难过地躲在书房里哭号,听到楼下开门的声音以为是提琴老师又来了,最后推开书房门的却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穿着西装的小男孩。

    那是那年刚搬到齐卿卿家隔壁的程之栩,长得像颗小团子,却也隐约看得出五官的精致了。他一副对哭鼻子这种行为非常嗤之以鼻的表情,抱着手臂对齐卿卿说:“喂,想去玩吗?赶快把那首波普尔练熟了,就能出去玩了。”

    连正式的自我介绍都没有,他把脸上还挂着泪痕的小齐卿卿从书房里拖出来,一把推进她的琴房里。半小时后她平复了情绪,溜出来去洗手间时看见那个小男孩坐在客厅的钢琴前练指法,背影和她一样小小的,但光从姿势就能想象出他的神情,肯定是非常得意且享受的。她望着琴键上跟随着老师的指挥飞快移动着的手指,同龄人的高超技巧所带来的冲击可比众多老气横秋的大人大得多,她在那一刻终于领会了所谓“天才”这个词的含义。

    “你看看人家之栩,都已经能去参加国家级的比赛了,你还磨磨蹭蹭不知道在学什么!”

    这是她后来听妈妈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从年龄上说,程之栩比她还要小四个月,但在音乐、琴技的造诣上,齐卿卿难以望其项背。

    那之后程之栩经常会来齐卿卿家练琴,和她比赛记音阶、辨音准、背乐谱,偶尔两人还会一起偷吃她妈妈放在冰箱里的小蛋糕。前有这样傲娇且欠扁的弟弟作为练琴的标杆,后有新老师制定的每天完成定量任务就可以去玩的新课表,齐卿卿学琴的动力大增,拉琴水平也如涨潮一般飞升。

    那个时候的她还不知道,也没想过自己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甚至到了很久以后她都仍然只按照他人的期待来生活。家里希望她学琴她就学琴,希望她考一中她就考一中,希望她跟紧程之栩的脚步,她就憋足了一股劲儿想要追上他。

    齐卿卿到现在都还记得第一次和程之栩合奏的场景。那是她第一次练德沃夏克g小调,挑的是大提琴协奏曲中少数广受喜爱的一首回旋曲。路过琴房的程之栩探进来一颗脑袋说:“齐卿卿,你这样拉德沃夏克回旋曲好难听啊,我来给你伴奏吧。”

    这一伴奏就是五年。德沃夏克g小调形式严格,很磨协奏技巧,合作双方必须从技巧和乐感上都势均力敌,才有可能演奏出充满生命力的、令人惊艳的乐章。齐卿卿从最开始的完全跟不上程之栩的节奏,到后来甚至稍稍胜他一筹,整整花去了五年的时间。

    五年之后,齐卿卿念初一。齐卿卿报名参加全国大提琴比赛,因此错过了学校管弦乐队的选拔,被担任乐队首席的师姐好一番奚落。

    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受了气只会往肚子里憋的小包子,程之栩知道后二话没说找到那位师姐一阵怼,把“退出乐队”四个字说得掷地有声。

    齐卿卿去劝程之栩,他白眼一翻:“一个破首席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两个人就顶他们一支乐队!”

    齐卿卿翻开手边的《交响乐团概论》,指着上面对“乐团首席”的解释,念道:“‘首席’应该是出色的小提琴演奏家,除进行由乐队伴奏的小提琴独奏曲的演奏外,还应当制定除指挥规定的、乐曲中出现的弦乐齐奏的弓法以及他本声部的指法和弓法;乐团首席必须在贯穿指挥意图中起主导作用,通过自己的演奏,给其他乐手以启发、引导和带动……”

    “行了行了,烦人。”程之栩不耐烦地打断,“谁规定首席必须是拉小提琴的?在咱们两个人的乐队里头,你就是首席。”说完像是非常满意自己这番话一般,很是认真地看着齐卿卿的眼睛,无比坚定地又重复了一遍,“你,就是我唯一的首席。”

    齐卿卿必须承认,在世人的目光还远没有注视到他们的时候,在她还只是一个只会按照他人的期待长大的小孩儿的时候,程之栩的确是她世界里最耀眼的那束光。是程之栩牵着她往前走,她才有了走到光芒万丈的顶峰的机会,她才有了去追逐理想中那个自己的勇气。是因为有了程之栩这位挚友,她站在那样刺眼的聚光灯下,才从来都不会觉得慌张和害怕。

    十二岁的齐卿卿一举拿下全国大提琴大赛的冠军,从此声名鹊起。有世界著名的指挥家找上门来想和她合作,几经交涉之后准备确定演出曲目,偶然间听到程之栩和她的协奏,激动得当即拍板定档,演出之后果然收到极其热烈的反响。十五岁,天才级别的钢琴少年和大提琴少女召开全国巡演,场场爆满;十七岁,共同发行名为《thegift》的钢琴与大提琴协奏专辑,荣登畅销排行榜;同年,收到世界顶级的茱莉亚音乐学院的面试邀请,享受面试通过即录取的特殊待遇。她和他犹如灵魂上的双胞胎,一起站在舞台中央,共享荣誉,同负盛名。

    这原本是何等天纵奇才的故事,期间不断砸下来的光环和荣耀令身为主人公的她都觉得头晕目眩。盛名来得太快了,她站在风口浪尖,身边虽然还有程之栩陪伴,但始终觉得像是在云端行走一般,毫无真实感可言。

    转变发生在十七岁的夏天,在她出发前往纽约茱莉亚学院面试的当日,齐卿卿刚坐上前往机场的出租车,半道上接到经纪人说程之栩在闹脾气的电话。

    齐卿卿耐着性子,阴阳怪气地对那头的程之栩说:“又怎么了?亲亲是不是吃了扑棱蛾子呢,这么能闹腾?”

    “我闹什么?我最喜欢的那身高定西服上周被送去洗衣店了,我千叮咛万嘱咐今天一定要给我取回来,结果他那脑子不知道记什么,这点事都给我忘了!我说我现在去取,又不让我去!”

    “飞机都快飞了,你现在去取哪里来得及啊?到了纽约再买一身不就行了?”

    “那你上飞机也别背你的琴了,到了纽约再买一把呗!”

    齐卿卿简直被程之栩气得没话说了。她知道程之栩能说出这话,肯定是铁了心要带那套西服去纽约了。无奈之下,她降下车窗看了一眼路况,妥协道:“行行行,我让司机绕个路,我亲自给您去取,这样行吗,程大少爷?”

    那头的人的语气终于缓和下来,甚至带上了些许笑意:“真的?”

    “骗你干吗?”说罢,她报出洗衣店的地址让司机大叔换道。

    司机大叔说绕路会遇上堵车高峰,提议直接掉头。齐卿卿又弄不懂这些,便随意应允了。正想问问程之栩乐理背得怎么样,余光瞥见车窗外有一辆巨大的液化气体运输车飞速开来,她惊慌地叫了一声“小心”,随即感受到一股颠覆世界的冲击力,她只觉天旋地转,最后狠狠摔进一片黑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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