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有一头小毛驴,骑着去赶集-《穿书之团宠真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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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挺直的身板让她看起来精神又清爽,不是说乡下懒丫头居多吗?

    怎么这墨淼淼就不是个懒丫头?

    墨如雪暗自腹诽,跟着墨淼淼走了进去。

    看着墨淼淼拿起“大黄馒头”来吃着,墨如雪眼中闪过一丝轻视。

    也就配吃个窝窝!

    还有那水杯里淡黄色的液体是什么?看着真恶心啊!

    她从怀里拿出帖子,放在墨淼淼手边。

    “墨姑娘,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专门跟大哥讨要了两张西山马场的帖子,今日我可以带你去西山马场看看,那里是我京都最大的跑马场,无数的达官显贵都在里面。”

    墨淼淼扫了一眼,心中冷哼一声。

    这是要让自己看看她跟京都贵人们的差距吧!

    西山马场……

    墨淼淼心中默念这三个字,嘴里幽幽道,“这可是个好地方。”‘

    马场在西山,那是京城最大的一处马场,外是京城子弟的用的,内是皇家子弟用的,至于平民……没有钱是压根进不了的,只要有钱能进来,那就不是平民,直接实现阶级跳跃了。

    而就在这座寸土寸金的马场上,“墨淼淼”在墨如雪的撺掇下,进了内场,皇家子弟的地盘。

    皇家子弟为了追求刺激,马场还有不少的狼,熊,鬓狗,山猫等生性凶残的动物。皇家子弟们不想要自己跑马了,便让马儿在围场里赛跑,竞争对手就是狼熊那些动物。

    跑的最慢的马儿,就会被抓住,被那些野兽分身而食,鲜血日积月累,不等干涸就有新的血液撒上去,所以那里的土地都是红的。

    而“墨淼淼”不小心误入内场,因为其貌不扬,被那群从来不怕事的皇家子弟们抓住,绑在马儿身上,跟那群饿了好几天的野兽们赛跑。

    她险些没了性命,也被鬓狗狠狠撕下了腿上的一块肉,后来恢复之后,因为心理作用,“墨淼淼”瘸了,就更加比不上墨如雪了,还因此成为了京城的笑柄。

    “确是个好地方,等你到了那里,就会发现其中的奇妙之处了。”

    见墨淼淼直勾勾的盯着帖子,墨如雪嫣然笑道,眼底却是闪着不善的光。

    “我听三哥说,你们四合村没有马场吧,今日你就跟我过去看看,钱我包了,不用你付钱,省的掏空你那本就不富裕的荷包。”

    “谁说我四合村没有马了?”

    墨淼淼抬起头来,嘴里啊呜啊呜的嚼着。

    “什么?就那么一个小破烂村子?”

    墨如雪吃惊的掩住红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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