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吾家有女初长成-《重生就得支棱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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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夜喧嚣,蝉鸣嘒嘒。

    兰湖小区。

    三幢402,江家。

    卧室里江虞婉刚洗完澡,穿着运动短裤和小背心,盈盈一握的腰肢露在外面,不过搭配她的身材来看,并不显得瘦弱,一个弯腰拎袋子的动作,即使腰腹收缩,也没有出现任何褶皱,弹性惊人。

    她属于那种典型的看着挺瘦,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特别是平时穿宽松校服的时候,但是其实还挺有料的姑娘。

    家里毕竟是开饭店的,营养上肯定不会差。

    不然她那个厨师出身的女儿奴爸爸,还不得心疼死啊。

    总的来说今天江虞婉是很开心的,虽然被李丘泽的一首《那些花儿》,骗去不少眼泪。

    她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揉了揉还没干透的头发,拍拍头顶道:“不再是孩子了噢,江虞婉同学,该有点大人派头了。”

    说完从纸袋中掏出一件礼物,很有仪式感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小剪刀。

    “这是丽丽送的,我猜是饰品,银项链或者银耳钉,丽丽最爱打扮。”

    之所以是银的,因为朋友们都知道,她对银制品情有独钟,刚好银价也不算很贵。

    小心翼翼地将礼品拆开,连包装纸都没损坏。

    里面是只小巧的粉色塑料盒,其中果然静静躺着一条细细的银项链。

    “干嘛送我一箭穿心啊,真是的。”

    江虞婉埋怨了一句,不过脸上并没有任何埋怨的表情,笑嘻嘻拿到脖子上,对着镜子照了照。

    不错,喜欢。

    只希望戴出去不要让人误会才好。

    接下来又拆了两个,朋友们都花了心思。

    一只她最喜欢的动画片《千与千寻》中无脸男的公仔,虽然看起来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是寓意很美好,意味着守护。

    一本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这是她曾经想读没敢读的书,据说充满了黑色幽默和残忍。

    也有人用“仿佛用散发着消毒水气味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剖析”来形容它。

    那正是她欠缺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如今十八岁的她连自己都没搞懂,就更别提去弄懂别人了。

    起身把它放入书架,江虞婉在心里定下了这个暑期要将它读完的计划。

    纸袋里还剩下最后一个没拆开的礼物,小洁送的。

    她会送自己什么呢?

    江虞婉满怀期待,仔细剥开包装纸。

    里面是一只狭长的小木盒,上面刻有“英雄”二字,打开之后,黄色的绒布中固定着一支现在已经不多见的英雄牌钢笔。

    还有一张纸条:

    “江虞婉同学,我现在将这支神圣的钢笔赐予你,我十岁生日时,爷爷送给我的,我一直觉得我不配用它,你自己看着办,将来不能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看你怎么对得起我的老兵爷爷。”

    “这……”

    手里握着钢笔,江虞婉一时间感觉压力山大,好像真被赋予了某种使命一样。

    她知道,小洁的爷爷已经过世了。

    这份礼物都不能用“贵重”二字来形容,更像是一种精神寄托。

    她又有点想哭了。

    花了好一会儿平复下来心情后,江虞婉将钢笔放在梳妆台的高位上,双手合十拜了拜:“爷爷,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原谅她只敢这样保证,她一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对于未来始终心怀忐忑,生怕辜负了那些对她寄予厚望的人。

    礼物全部拆完了,袋子里其他的都看过,她一样样取出来。

    小伟送的水晶球。

    曹成送的mp4。

    李丘泽送的《依然范特西》签名专辑……

    他怎么买得起?

    江虞婉到现在都觉得不可思议。

    又怎么舍得呢?

    花这么多钱买下它,当成礼物送过我,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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