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鞑子援军-《扶顺灭清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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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器在百步之内虽然杀伤力巨大,能够穿透弓箭无法穿透的盔甲,用于堡垒城池的防守也是十足的利器,但是在炮台这样的狭小空间里,其实和刀枪这些冷兵器根本没什么差别。

    毕竟开了一枪之后,没有上刺刀的火铳就是烧火棍了,远远没有长矛和大刀好用,更缺乏杀伤力,这是这个时代火铳固有的缺陷。

    如果是前明军,遭受如此突然的一击,再加上原本就处于劣势,可能早就已经溃败了。

    当然,这是十分抬举的说法了,前明军拿什么和这些鞑子的老甲兵打,恐怕就不是十二个打三十个的问题了,是三十个满清老甲兵撵着一百二十个,也有可能是一千两百个前明军士兵翻山越岭,夺路而逃了……

    鲁传宗不愧是身经百战,也不愧是辽东营新军里出来的,对于火器的了解程度完全不亚于任何清军,所以面对开了枪的火铳,他是一点也不在怕的。

    而且不止他一点不怕,他手下的勇士更是一点不怕,所有人都是辽东营新军出身的,对火铳的了解甚于刀枪,二三十步的距离,你还想装药,填弹,压实,然后点火射击?恐怕脑袋都已经可以当球踢了吧!

    于是乎,手臂中了一枪,流血不止的鲁传宗丝毫不在意,一手扔掉已经卷刃扭曲得砍不动的钢刀,然后迅速从腰间抽出了一把斧子和一把腰刀,双腿微微张开蓄力,迎战退而复返的红甲清军。

    他身边剩下的六个人以他为中心,摆出了一个锥形队阵,面对着十几个清军的冲击,锐气正盛,毫不畏惧。

    这些清军虽然刚刚看起来是被击溃了,但毕竟是久经沙场的老兵,对战场的掌控,战斗技巧的熟练和士兵之间的配合是难以预计的,说不得刚刚只是诱敌深入罢了。

    天已经蒙蒙亮,东边翻出了鱼肚皮,并且微微有了些许金黄色。

    旅顺城内派出了五六百的清军士兵前来支援,现在已经快要到山下了。

    “啊啊啊,杀——”鲁传宗和他的身边的六个勇士齐声呐喊,冲向了朝着他们猛冲过来的清军,双方又迅速厮杀在了一起,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事情好像是回到了原点,刚刚是三十个对战十二个,现在是十几个对战七个,只不过这一次,顺军突击队的勇士们心中多了必胜的信心,清军在冲锋的时候却不复当初,甚至有人已经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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