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看守所会见-《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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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说得好:宁拆十座庙不拆一对婚,人家不离就算了,只要钱不少给就行。”王川安慰道。
“过不下去还凑合,那婚姻还有什么质量可言啊!那不跟坐牢一样吗!切,你这满脑子的老思想早该换换了。
枉费我苦心准备了一个多礼拜,用郑喷子的话说:这下白瞎了!”潘+金莲不满道。
下午没什么事,时间一晃就到了下班点。
次日一早,因为王川要跟着万胖子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潘+金莲一个人去了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
上午,王川找律所的行政专员兼前台小姐姐要了刑事会见所需的手续。刑事案子的委托手续与民事案件不同,王川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对于需要带什么样的手续完全没有概念,为了避免到了看守所因为手续不全不准会见,王川将手中的文件一一交由万胖子确认。
对于万胖子来说,门头沟看守所是除石景山看守所外,最近的一个看守所,就在区政府斜对面的门头沟公安分局大院的里面。
当万胖子和王川来到门头沟公安分局大门外时,高女士也赶到了。她虽然进不去看守所,但是她想让万盛给姐姐带个话,让她放心家里一切都好。
对于客户的要求,有些是可以答应的;而有些话,比如涉及案情,赃款,串供之类的话,万胖子是绝对不会告诉犯罪嫌疑人的。
开什么玩笑,律师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才收三、五千块,为了这点钱去给双方传话?这可是刑事案子,看起来顺手的事,律师不过是说句话而已,但对于律师来说,可能案子还没审完,自己先蹲大狱了,全是风险,而且是刑事风险。
除了执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外,单单从成本上考虑,三五千的律师费,就让一名拖家带口的律师身陷牢狱之灾,这代价也太高了!律师也不应该这么做!
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争取合法利益的同时,更应该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当然对于高女士的要求,万胖子没有犹豫,让犯罪嫌疑人知道家里一切都好,也是对她的一种心灵安慰。
办好了会见手续后,王川跟着万胖子走进了看守所,坐在铁栏杆前的小凳子上,等着警察提人会见。
今天来看守所会见的没几个人,正在王川胡思乱想之际,铁门一响,一个身穿看守所号服的女子跟着一位女警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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