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公孙路经历了几天的锻炼,也明白了自己应该没这份天分,只是有几分不甘心吧了,毕竟这可是赵云的枪法,后世只要是个种花家的兔子,谁不想学啊!最后公孙路也有些无奈的选择了放弃。 幸好赵云也擅长剑术,虽然没有他用枪那么厉害。但他境界高,自然也旁类触通,在用剑方面也擅长各种劲道的法门。 虽然练起了剑术,但公孙路还是对用枪练练不忘,毕竟赵云使枪的姿态是在是太帅了,厉害是一时的,帅气可是一辈子的事。 可无奈天资有限,手里挥着剑,嘴里暗自嘟囔什么枪兵一生幸运e,用枪的孤独终老云云等吃不到葡萄抱怨葡萄酸的贱话。 不得不说,赵云是个好老师,自从练起了剑术以后,公孙路的一招一式不负之前拿着枪杆子乱挥的样子,劈砍撩刺,都有章有法。 用赵云的话就是“进退有度,攻守兼备!”。 每日的训练,赵云都安排的合理合情,毕竟主角的身体还是十三岁的少年,练功过度也会影响身子骨的发育。 闲暇之余,赵云也会教授公孙路射艺,作为白马义从的佼佼者,赵云的射艺自然也是吕布、黄忠那一个级别的。 然后赵云惊讶的发现的主角的射箭天赋居然很不错! 在他的调教下,公孙路射箭的姿态,动作和对风向的预知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看着公孙路拿着一石的硬弓,骑着战马奔腾着在靶场里连中三箭红心。 赵云也感叹了一声“不愧是蓟候之子,真吾主也!”。 这几个月,除了练武,公孙路也不是没做其他的。既然准备好在辽东养老,更好的开发辽东这一亩三分地也关系着自己未来的生活质量。重活一世,他是怎么也不肯亏待自己的。 首先他分别安排了田豫带领五千人马前往玄菟郡与高句丽和乌桓的交界的地点开起了胡市。大批的布匹,茶叶,绸布和盐巴被在边境的与乌桓、高句丽,扶余等人交易兽皮、矿石、牛羊、马匹等。 田豫是一个高情商的文武全才,让他带兵的目的既是维持当地的胡市,也是坐镇玄菟郡,增强公孙路对辽东边缘区域的掌控。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