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荣耀与责任!-《我在大宋贩卖焦虑》


    第(2/3)页

    按照惯例,第一、第二等进士并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

    同出身进士及诸科,并送吏部,免选优等注拟初资职事、判司簿尉。

    新科进士喜气洋洋,朝廷也按照惯例授官,第二、第三人授大理评事,并为诸州通判;

    第四、第五人授秘书省校书郎、签书两使判官厅公事;

    第六名以下第一甲授两使职官。

    第二甲授初等职官。

    第三、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选,待授官。

    然而有一个人却是例外,就是新科状元郎陈宓。陈宓直接授将作监丞。

    看着与众不同,但其实也算是惯例了。

    太祖开宝六年,创立殿试制度,进士及第所授官阶有所提高。

    既然是有例可循,便不算破格。

    赵顼做事历来激进,别说本身便是有例可循的,便是无例可循,他也敢授出去。

    当然,若是过分了,也会引起大臣的反对的。

    以前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乾德五年三月,门下省直接将进士开封李肃拟保顺军节度掌书记的授官驳回,因为不符合《少尹幕职州县官参选条件》的规定。

    谷赅

    如果赵顼对陈宓破格授官,先不说宰相那边能不能通过,即便是通过,也会引起不满,这对陈宓会产生不小的影响。

    不过宋代授官如此轻易也有原因,宋代的官、职、差遣是分开的,授官只是出一份俸禄,并不需要实际的工作岗位。

    这也是冗官的来由。

    官位每年都要给出很多,虽然不需要每个都给差遣,但俸禄你总是得给的吧?

    日积月累之下,即便是有金山银山,也都给吃崩了。

    这也是赵顼对陈宓重视的原因。

    这家伙,是真能挣钱的呀!

    授官没有什么问题,但任职的时候却是有一些争议了。

    在其他的进士还在享受他们节假日的时候,陈宓已经接到任命,任命他为签书江陵府判官。

    以陈宓的寄禄官阶来说,任职为签书判官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反而是有点低就的意思了,争议的地方在于陈宓的状元身份。

    宋朝时期,虽然对于状元及第后的官职虽然还没有形成定制,但科举考试开始和翰林院产生很深的关系。

    翰林起自唐玄宗时期,当时唐玄宗选文词甚佳的朝臣入居翰林起草诏书,由此,翰林院成为草拟机密诏制的重要机构,也是天下文人都想进入的一个理想之地。

    随着翰林院的发展,翰林学士不仅参与草拟机密诏制,更是逐渐参与政事,开始分割宰相的权力,甚至后来翰林学士可以晋升为宰相,宋朝时期的发展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从宋初开始,有些状元及第后一般都会进入翰林院供职,而这也就是他们腾飞的开端。

    虽然宋朝还没有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惯例,但状元郎一般都会留在京城,少有一开始便派去地方的惯例。

    因而苏轼颇为不满,而且颇为自责,他认为是因为自己力争让陈宓当状元的原因,所以让王安石记恨上陈宓,才有今日这一幕。

    苏轼历来仗义执言,他认为不公正,便要去抗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