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转眼,就过去了十几年。 中间,在林古越无比风光地在红毯上行走的时候,木兰也曾咬牙过,想让自己从充满他的回忆中走出来。 然而相亲了许多男人,却没有一个男人能再唤醒她的心。 木兰放弃挣扎,认命了。 曾记得,两人坐在树下,林古越笑着说你既然这么喜欢喝奶茶,那我以后就开一间奶茶店,你做老板娘怎么样。 于是木兰用工作几年的积蓄开了一间奶茶店,起名叫做“相遇”。 营业这么久,却一次都没有在奶茶店里面遇见那个想要遇见的人。 曾记得,午后的教室里,木兰搓着手指上的胎记说这胎记太丑陋,以后等科技发达了,一定要想尽办法除掉。 少年执起少女的手,轻轻的吻密密地落在她手指旁边的胎记上,“很美。” 去年有一天,木兰路过一家美容医院,看到标语上已经出现宣传,可以用激光去除身上任何不想要的色素堆积。 她也只是搓了搓手指,终究没有进去。 他说很美,不是吗? 木兰原本以为,她可以就这样守着以前的记忆一直活下去。 但当她看到了前几天朋友圈里有人抢到了林古越的见面会的票,却有事想要转出的时候。 木兰鬼使神差地花高价买下了那张票,装扮得像是个小丑,墨镜后面的眼睛却趁着林古越低头签字的时候,紧紧地盯着他。 当年的少年已经长成了男人,当年畅想的未来也再无痕迹。 说到最后,华锦本以为木兰会哭,然而她只是眼圈有点红,吸了吸鼻子眼底便重新清醒了起来。 一个伤疤反复地揭开,到后面并不是不痛了,只不过已经能忍受了。 听完了整个故事,华锦才明白过来,为什么当初在奶茶店。 木兰总是跟她说,要珍惜眼前人。 因为,她失去过。 “要不然,我跟林古越说一声吧,把你的地址告诉他?他有没有可能想要见你?” 华锦虽然知道感情只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但木兰的故事听着实在是太遗憾了,遗憾得想让旁观者都尽一份力。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