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是现在,林荣电子的工资,已经让他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富翁,回家过中秋节,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事。 要是能赶在中秋节之前把沈哥的热得快做出来,那自己这一次,就真的能衣锦还乡了。 “老师,回去之后,咱就组织人,这东西的原理沈哥说得非常清楚,咱们要做的,就是实验。” 李永强点了点头道:“为了表示对这件事情的重视,这样,你去找十个善于钻研的同学,我再找几个在物理和化学上有研究的老师,咱们一定要将这个活干好。”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后沈老板有什么好的活计,才会再交给咱们。” 沈林并不知道,李永强已经拿出了对待甲方爸爸的态度,来对待自己。他将这理论成熟的热得快之所以交给李永强来做实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增强安全性。 毕竟,这热得快要用电,一旦设计出现问题,容易引发事故。让李永强他们想办法实验一番,从而减轻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这对沈林来说百利而无一害。 至于两千块钱,这在沈林看来,并不算多。特别是在这种时候,两千多块就让大学给你研究一个项目。 和强子打了一个招呼,沈林就走到棉麻公司这些正在整修的店铺去寻找黎家顺。 可能是因为已经轻车熟路了,黎家顺等人干活的速度非常的快,现在这三十多间门店的装饰,已经完成了大半。 在沈林走过的时候,几乎每一个门店之中,都有几个光着上身,满头是汗的年轻人,干的热火朝天。 “黎家顺在哪儿呢?”沈林扔给一个抬头擦汗的年轻人一根烟,笑着问道。 虽然沈林不抽烟,但是他的口袋里,基本上都会装着一盒烟,毕竟在这个时代,带根烟打听事情,显得很方便。 那干活的小伙子一看是沈林,脸上顿时露出了璀璨的笑容:“沈老板,家顺叔刚刚过去,您等一下,我现在就去找他。” 说话间,小伙子一溜烟的跑了。 沈林只是问个路,却没想到人家竟然这样的热情,现在既然是热情难却,他就站在一边,打量这间正在装修的店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