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耍酒疯的美男还是美男-《口红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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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隆。

    晴天一道雷。

    洪心瞬间被炸翻,好半天才想起,自己最后一次以口红侠的面目见杨木,是在el的男厕所里。当时她被偷窥狂砍伤大腿,后来去了医院,才发现之前用来包扎伤口的布条,好像是从衬衣上撕下来……

    结合柯其蓁、柯以兰的说法,还有杨木刚才的话……

    当时,难不成是杨木撕了自己的衬衣为她包扎?

    那个伤口都快到大腿根了。

    可怕,居然那么隐私的地方都被他看到,还被男人的手触碰过?!

    洪心只觉得脸上冒火,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柯其蓁将杨木的手拨开,眼角扬起,语气却是很不爽:“杨总,你做什么?我们已经下班了,现在是私人时间,不用听您安排吧?”

    简路路的目光从三个人脸上扫过,落落大方一笑:“杨木也没有什么恶意,既然大家都认识,不如坐下来喝点什么,放松放松。”

    “放松?!”柯其蓁终于忍不住叫起来,“员工跟领导在一起怎么能放松?除非他不干扰我想做的节目!我的情怀,我的理想……”

    杨木勾了勾手指,定了间包房,让服务生准备一打啤酒和两瓶白酒,对柯其蓁道:“你可以试着说服我。”

    视线却没离开洪心。

    “杨木?”简路路愣住了。

    她十岁就认识杨木,从来不知道杨木会喝酒,而且还向其他男人挑衅,毫无疑问,是为了面前的女人。

    简路路是从出生开始就美到大的,进了模特圈子更是见到不少美人中的美人,眼光挑剔得跟针尖似的,但她只是看了一眼,依然觉得洪心漂亮。

    那种漂亮不是用医生的刀子切割出来,也不是用化妆师和造型师精心制造的,而是发自骨相的优势,只要略略描绘下五官,就会脱颖而出。

    更关键的是她性格,看上去并不像普通美女那般伺美行凶的凌厉,温温婉婉,谦逊而羞涩,是大多数男人梦寐以求的款。

    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不足以吸引杨木。

    那男人可是连181公分、胸围34d、脸蛋被誉为全球最美的十张之一、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简路路都不放在眼里!

    杨木也说不清自己除了洪心,为什么还会在意口红侠——

    自从洪心说汤锅店里的骨头太硬,他便让尹助理买了食材和调料,还有一人用的电砂锅,在家里炖骨头。一锅汤咕噜咕噜炖到早上,软骨还是不太烂,杨木干脆带到公司继续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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