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3-《我的奋斗富兰克林成长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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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时候,我可以每一只手拿一排铅字上下楼梯,但是,其他的人则需要用两只手拿一排铅字。

    他们对这和其他类似的事情感到很惊奇。

    我这个喝水的美洲人--他们是这样称呼我的,竟然比他们这些喝浓稠啤酒的人还要强壮有力。

    有一个经常来给我们印刷所送啤酒的男孩。

    和我一起印刷的一个人,他每天早饭前喝一品脱啤酒,早餐的时候和着面包和奶酪喝一品脱啤酒,早饭和午饭间喝一品脱啤酒,午饭喝一品脱啤酒,下午大概6点钟的时候又喝一品脱啤酒,做完工作后再喝一品脱啤酒。

    我觉得那时是很恶心的习惯,但他却觉得这些都是必须的。

    因为他觉得,喝浓啤酒才有力量干活。

    我尽力想让他相信,啤酒在身体中产生的力量只和酿酒时溶于水中的谷物和大麦成正比。

    在一便士的面包中所含的面粉更多。

    因此,如果他吃一便士的面包,再喝一品脱的水,那会比他喝一夸脱的啤酒所产生的力量更大。

    但是,无论我怎样说,他都照喝他的啤酒。

    每个周末的时候他都要从他的工资中拿出4、5先令来付他那个泥浆水。

    这笔费用我是不用掏的,这些可怜的家伙总是让别的东西主宰。

    几个星期以后,瓦茨让我去排字间去工作,我就这样离开了印刷间。

    排字的工人却要我支付一笔5先令的啤酒费,这笔钱我在印刷间的时候就付过了,我觉得那是一种敲诈。

    老板也这样认为,他不让我付这笔钱。

    我坚持了两三个星期,他们想开除我的会籍,并在私下里搞了许多恶作剧。

    比如,当我离开一会儿的时候,我的铅字会被弄乱,页码会被改变。

    所以这些都被解释为印刷所里的魔鬼作祟。

    他们说,那些没有得到印刷所里的人认可的人就会受到鬼魂的作弄,就算他有老板的保护。

    我被迫服从,并答应付钱。

    这件事情让我知道了得罪和你朝夕相处的人是很愚蠢的。

    现在我终于能和他们和睦相处了,并且很快对他们产生了巨大影响。

    我建议对印刷的规矩做一些合理的改动,并且驳倒了所有的反对意见。

    以我为榜样,许多工人吃早餐的时候不再把啤酒、奶酪和面包混在一起吃。

    因为他们发现和我一样,吃隔壁邻居提供的一大碗热粥,洒上胡椒粉,把面包弄碎,然后涂上点牛油。

    这样的东西的价格等于一品脱啤酒的价格,也就是3.5便士。

    这样的早餐既便宜又吃的好,还可以保持头脑清醒。

    那些仍然整天酗酒的人,由于欠钱没有还,没有了信用,酒店就不赊酒给他们了,他们就来找我借钱,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

    每到星期六的晚上,我就等着发工资,收回我借给他们的钱,有的时候一个星期有30先令之多。

    同时,他们也认为我是一个很幽默的人,很会讲话。

    他们因之很敬重我。

    我从来不缺勤(因为我从来不用请假做礼拜,我不是教徒),老板也因之很喜欢我。

    由于我做事的速度很快,老板总是把急件交给我做,待遇经常要高一点。

    这样,我的生活就过得越来越舒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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