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字迹潦草,气势磅礴凌厉,入木三分。 观其字识其人。 这话不假。 沈奴一眼看出来这是陆清臣手写,而非什么花店老板。 跟着联想起昨日下午在上海,她写那张明信片时那个男人的反应,只是在一旁看着,神色寻常,似乎对此并无兴致。 今天,却以这样的形式说出这样的话。 较真起来,这还是那个男人第一次这样直白地袒露心迹,他这人性子冷,又内敛,从没说过喜欢或者爱的话。 沈奴手指捏着卡片一角,反复看了好几遍,舌尖咀嚼,心上回味,心跳悄悄加快,心底生出的那丝甜意,跟着奔腾的血液流遍四肢百骸,竟觉飘飘然。 唯伊尔,唯伊伊尔,唯你一人尔。 沈奴没学过插花,按着自己的喜好随意摆弄,十几分钟后上楼,陆清臣还在书房里。 她把玫瑰摆在床头柜上,去卫生间又洗了个澡。 陆清臣处理完正事,已经九点多,推开卧室的门的瞬间,捕捉到沈奴往被窝藏东西的一幕。 女孩把鹅绒薄被拉到鼻梁,只留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水眸在外面。 两米宽的双人被,被她整个裹在身上,蝉蛹似的。 “忙完了?”声音闷闷地透过薄被传出来。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