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秦境年关会议总结-《铸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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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众人刚才汇报给自己的事情,云光对其中一件事情比较好奇。

    虽然那件事这些人早就给自己递过了文书,他也看过之后头疼了一番。

    “那件命案的后续处理还是打算维持原样?”

    这件事黄琦还是和众人一番‘友好’的交流下,才拍板定型。

    此时全权担负这件命案后续影响的黄琦,当即站了出来。

    “禀主公,依照秦律,杀人者手段残忍者,应当处以死刑,但这件事,事出有因,再加上是陈年旧案,并且死者也是过错在先,所以我等商讨之后,适当减免了刑罚!”

    “减到什么程度了?”

    云光对于秦法也了然于胸,母亲的这些学生拟草的法令,他都要一一过目,免得出现犯事官员被从轻发落的局面。

    秦境杀人者,最低刑期都是二十年起步,并且剥夺境内各项他应有的权利,要是危害严重者,直接宣告杀人者的死期。

    甚至杀人者的亲属户籍也会登记在册,并且也会因为这样的事,从而无法享受到秦境内的各项补贴,不得考核为官。

    这年头,一言不合,暴起杀人者数不胜数,或者为了所谓的替天行道,滥用私刑也大有人在。

    只有靠更加严厉的律法,才能遏制住这股不正之风。

    要让他们知晓,有什么恩怨,去巡捕房,到时候自然会有人为你们调节,断案。

    实在觉得不行,那就一级一级往上捅,最后到终审司会审。

    当然这也是只限于复杂的案件,就比如这次陈年旧案。

    黄琦清理嗓子,对着台上的主公说着他们最后的决定。

    “禀主公,民间虽然多数在说免除刑罚,可那人始终是杀了人,不能因为行为事出有因,从而免除责罚,我等商议之后,决定罚杀人者十年牢狱,并且期间剥夺他的各项权益!但此事也不记载到他家户籍!”

    云光心中稍微一盘算,心中也觉得这样还行。

    虽然是陈年旧怨,可杀人也是不争的事实,律法是为了保护大众,但也不能因为某些特定之事,就将他人排除在外。

    要是这件事没有惩戒,那以后会不会多出来,为了所谓大义而杀其他人的事情呢?

    云光不敢多想,因为他很清楚的知道,绝对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这件事做的不错,待会去文宣司,让人把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印在秦报上!”

    “喏!”

    黄琦当然知晓自家主公云光所说的是什么意思。

    文宣司也是刚搭建不久的府衙,因为有老师的印刷技术,一些书籍文本的传阅、流通快捷了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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