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吞灵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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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钱袋,一共差不多一百多枚金币。

    啪!

    林逍在桌上扣下了两枚,算是对客栈的补偿,两枚金币,足够这客栈一个月的流水了。

    紧接着,林逍便是向外走去,这个客栈显然不能待了,谁知道,那两个离开的大汉会不会带人回来。

    见林逍无视自己,白衣少年眉头微皱,不过还是上前一步,与林逍并肩而行,轻笑道,“林兄,你的实力这么强,起码也在聚灵境七重之上吧。”

    对方套近乎,林逍并没有搭理他,出门在外,任何一个陌生人都有可能是敌人,还是那句话,人心叵测,谁知道别人安的什么心。

    那白衣少年并未打算放弃,又道,“我就直说了,林兄,我有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不知道林兄有没有兴趣加入?”

    闻言,林逍脚步一顿,他现在的确很缺钱,蓝晶卡中只有不到一千金币,日常开销倒是足够用,但是购买修炼资源的话根本不够!

    原本他打算,在到了问剑学院之后,想些办法赚钱,不过现在这白衣少年说有赚钱的办法,不妨姑且听一听。

    见到林逍有兴趣,白衣少年淡淡一笑,刚才他见林逍拿走了那大汉的钱袋,不过一百多枚金币也拿走,便是猜到这林逍不是很有钱,现在一试探,果真如此。

    “什么办法?”林逍问。

    “这附近有一处黑云山,里面有许多妖兽,据我所知,最强的也不过聚灵境八重,我们几个联手进入的话,可以说是毫无阻碍,到时候,猎杀的妖兽拿去换钱,岂不美哉?”白衣少年笑道。

    闻言,林逍神色微动,这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他在灵丹阁卖妖兽的时候,就赚了一百多万金币,不得不说,猎杀妖兽的确来钱很快。

    看来,这几个人是担心黑云山中危险,所以找自己一起组队,彼此有个照应,怪不得一直套近乎。

    “好,可以,猎杀的妖兽我们平分。”林逍道。

    “那是当然。”

    约定达成,半个时辰后,四人来到了黑云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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