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一听南易的话,李秀秀笑得前俯后仰、花奶乱颤,“咯咯咯,我的南弟弟,你可太会说话了,姐姐我稀罕死你了。” 李秀秀心情舒畅,泡好茶的茶杯搁在南易的边上,人很随意的靠在办公桌上,和南易挨的很近。 近到两人的体毛因领土问题而箭弩拔张。 南易捏起杯盖,鼻子凑在杯口闻了闻,“秀秀姐泡的茶也是香香的,闻着就让人心旷神怡。” “哎呀,我的南弟弟,你就别夸你姐姐了,再夸,我可就要美上天了。”李秀秀说着,肥嘟嘟的中指在南易的脑门上戳了戳。 南易的脑门往里一凹,但没觉着扎人。 打眼一看,原来李秀秀的中指指甲被剪的很短,几乎都剪到了和软组织的黏连部位。 其他几个指甲却是不短,而且呈现出淡淡的粉红色。 这应该是春夏之交采集的各种花朵,主要是桃花制成的粉彩涂抹出来的。 李秀秀这人活得还挺精致。 撩拨,点到即止。 南易并没有继续暧昧,而是掏出一包阿诗玛抽出两根,一根递给了李秀秀。南易可以肯定李秀秀抽烟,而且抽的还挺凶,她右手中指和食指之间泛出的釉光瞒不住别人。 这是平时很注意刷洗两根手指,经常打肥皂和揉搓造成的。 至于什么抽烟的人的衣服上有残留的浓重烟味,诸如此类的判断方式,对南易来说并不适用。 他自己就是一个烟鬼,怎么可能闻得到别人身上的烟味,要说有人在抽烟,这种烟味,他的鼻子倒是特别的灵敏。 “南弟弟,你这烟够好的。” 果然,李秀秀并没有拿乔,直接就把烟给接了过去,顺手还打开了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打火机,帮南易点着烟。 “秀秀姐,你这打火机好,苏修过来的东西?” “是的,当年一个苏修的专家留下的,他参加过攻克柏林的战役,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可能看我讨人喜欢吧,就把这个送给了我。” 李秀秀垫了垫手里的弹壳打火机,眼睛里面有着一丝缅怀。 重重的吸了几口,李秀秀就把阿诗玛掐灭,从抽屉里拿出一包没过滤嘴的黄金叶,抖出一根叼上。 “你这烟没劲,还是抽这个过瘾。” “秀秀姐姐,你不是燕山土生土长的吧?” “不是,我是嫁过来的,东北那旮沓的。” “哦,那就不奇怪了。” “奇怪什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