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愿苍天佑我,战无不胜-《明川有知夏》


    第(2/3)页

    新婚妻子守在婚房里哭红了眼睛,喃喃地念着都计划了,今年要生一个孩子……

    可即便是这样,他们依然选择坚守在这里,以赤诚之血,扶起正义的旗。

    马思明大力拍着厉泽川的肩膀,道:“保护好随行的记者。”

    厉泽川收回落在旗帜上的目光,他的眼睛很黑,在夜色中,稳重而坚韧,道:“您放心,如果只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我会把这个机会留给两位记者。”

    “好样的,都是好样的!”

    马思明笑着称赞了一句,神情自豪,温夏却在他眼中看见了晶莹的泪。他抬起手,做了个冲锋的动作,掷地有声地吼:“出发!”

    雪亮的车灯撕开夜晚,五辆车依序而行,驶出保护站,朝国道覆盖不到的地方走,那里是可可西里的腹地,真正意义上的无人区,也是生命的禁区。

    三爷依然穿着那身旧藏袍,脸上沟壑横陈,须发里揉着灰白的颜色,他站在风声最烈的地方,似追忆,又似感慨,淡淡地道:“当年,我加入公牛队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年纪。那时候苦啊,我的两个儿子,一个被打碎了脑袋,一个陷进沼泽,我把十个手指头都抠烂了,也没能把他拽上来,眼看着他没了命。”

    马思明抬手搭上三爷的肩膀,用力一按,他不会说漂亮的话,只静静道:“不会忘的,我们都记着呢。”

    风吹起三爷的衣摆,旧藏袍如同雄鹰的翼,他深吸一口气,歌声是吼出来的—

    铁打的汉子直愣愣

    没有泪水咱只有命

    向着那胜利咱向前冲

    八百里山川任我行

    在这亘古不变的世界里,风是唯一永恒。

    歌声和风声混在一起,传出去很远很远。

    直愣愣那个热烘烘

    热烘烘咱们一条命

    好汉的天下好汉的梦

    就算死咱也要当英雄

    ……

    总有一些人,他们战斗,他们拼搏,不为名利,只为信念。

    这个世界太大了,有人冷漠,也有人在浴血奋战。别只看到了一个侧面就对它失望,人间很美,值得守护。

    方问情和程飞被分在不同的车上,诺布开的是卡车,载着燃料和给养,排在最后。温夏跟着厉泽川,坐在悍马的副驾驶座上,轻声道:“巡山队在野外的生存极限是多久?”

    一望无际的高原,除了风和寒冷,什么都没有。核心区海拔超过5000米,含氧量不足平地的40%,气温可能会抖降到零下四十摄氏度,白天还好说,夜晚最是难熬,苦行僧般的生活,他们能坚持多久。

    厉泽川平静道:“四十天。”

    四十天,那是最后的底线,他们不能等到弹尽粮绝时背水一战,必须要在这之前,找到聂啸林的踪迹,抓住他,让他接受应有的审判。

    厉泽川的手越过变速杆落在温夏的手背上,温夏低头看了一眼,然后翻过手,与他十指相扣。她道:“以前在书上看见‘夫唱妇随’四个字,总觉得太平淡,今天才明白,能做到这一步才是真感情。这辈子,我哪儿都不去,只跟着你。”

    “好。”

    厉泽川的眼睛牢牢地盯着车窗外的夜,他只说了一个字,却交付了毕生温柔。

    车队一路南下,视野开阔,风声炽烈,灰黄的地平线和宝石蓝的天空融在一起,仿佛没有边际,昆仑山露出巍峨轮廓,放眼望去,只觉肃穆。

    在荒无人烟的地方追凶,车辙是重要线索,不但要盯着车辙,还要严防陷车。下午天色微变,飘起了冻雨,连凯和方问情的车陷了一次,后轮窝进烂泥里,爬不上来。

    厉泽川和柯冽一脚踩下去,烂泥直接没过了小腿。风很硬,气温接近零度,泥浆犹如冰块,裹在皮肤上,湿冷湿冷的。

    程飞原本跟在二人身后,见此情景,脚下一顿,停在了干爽的地方。温夏一巴掌推开他,拎着工兵铲要过去帮忙。

    “你别动,”厉泽川回头看了一眼,对诺布道,“去找点能垫车的东西。”

    程飞讪笑着,对着半跪在车轮前的人端起相机:“拍出来准是一张好片子。”

    温夏握了握拳,按下一巴掌抽死他的冲动。

    高原地区氧气稀薄,做体力活很容易气喘吁吁,连凯掌握方向盘,厉泽川、诺布、扎西、柯冽四个人轮流挥铲子,忙了一个半小时才把车挖出来,几个人都是一身脏污。下过冻雨,凹陷处积了几个小水坑,温夏汲了点清水,让他们洗了洗手。

    水很凉,浇在皮肤上,近乎刺骨,温夏趁无人注意,将厉泽川的手指拢紧掌心,揉搓着,替他取暖回温。

    厉泽川抬手抹掉沾在她鼻子上的一小块污渍,小声道:“姑娘家受不得凉,不要抢着往水坑里跳,我还指望着你生个大胖儿子给我玩呢。”

    温夏红着脸踢了他一脚,我儿子又不是用来给你玩的!

    厉泽川拿出指北针校正了一下方向,一天的时间,走了不到四十公里。109国道至卓乃湖保护站,总路程将近140公里,天气好的话,三天之内就可以抵达,若是遇上了风暴,那就谁也说不准了。

    夜晚来得悄无声息,气温陡降,冻雨变成雪粒子,裹在风里,吹在脸上,刀割般疼。

    众人沿着水源一路寻找,天色彻底黑透时,才找到一个相对平坦适合扎营的地方。这里海拔已经超过四千七百米,黄沙之下全是冻土层,地钉根本打不进去,只能把帐篷的绳子固定在车辆上。

    帐篷有两顶,一大一小,黑色牦牛毛编织,保暖防风,温夏和方问情住小一些的。厉泽川围着小帐篷转了一圈,把边边角角都掖好,确保冷风无法钻进去,他还在棚顶吊了一盏矿灯,让光线辐射出去,无论狼还是熊,看见有光,都不敢靠近。

    方问情抱着手臂站在一边,凉飕飕地道:“看不出,你还是个心细的人。”

    厉泽川看都不看她,道:“我不是为你。”

    晚饭是自热食品,在包装袋里倒点水,就可以自行加热,搭配热量很高的牛肉罐头,顶饿又抗寒。连凯筷子都不用,几口吃完,看了眼外包装,道:“高级产品啊,都是外国字。”

    厉泽川咽下嘴里的食物,用筷子指了指温夏,道:“温夏的哥哥叫温尔,东西是他带来的,数量不多,珍惜吧。”

    扎西嘿嘿一笑:“温尔可是个厉害角色,把大川堵在办公室里好一顿揍,那阵仗,精彩!”

    一群人齐声哄笑,都把目光投向温夏。

    温夏脸红得一塌糊涂,双手抱碗,把脸埋在碗里。

    厉泽川咽下最后一粒米,站起来挨个踹了一脚,笑着道:“废话真多,进口的牛肉罐头都堵不上你们的嘴!”

    饭后每人分了个半青的果子补充维生素,又冲了点葡萄糖粉。几个人又凑在一起开了个会,制订好近几日的行进计划,争取在三天之内赶到卓乃湖保护站,然后朝西金乌兰湖方向巡查。

    夜色渐深,连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道:“夜里温度低,车子必须每隔三小时发动一次,不然会被冻住。下半夜我守,上半夜谁来?”

    下半夜最冷,也是人最疲乏的时候,守夜人很遭罪。

    柯冽道:“我来守下半夜吧,我年轻,体力更好。”

    连凯年纪最大,嘿笑一声:“年轻人,不要太嚣张啊!”

    众人跟着笑起来。

    “今晚我和柯冽守夜,柯冽守上半夜,下半夜我来。”厉泽川喝了口热水,“明天换老雷和扎西。诺布体力没有咱们好,先适应一下。”

    连凯和扎西痛快点头:“成!”

    3)

    巡山其实是一件很枯燥的工作,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日复一日地前行,有风沙有雪雨,有奔跑的羚羊和牦牛,唯独没有同类,天地之间一片沉寂。

    白天还好,夜晚更是难熬,有时候找不到适合扎营的地方,只能睡在车里。为了节省燃料,不能整夜开空调,冷得狠了,就下去绕着车跑圈,从天黑跑到天亮。

    连凯笑呵呵地同温夏说着这些巡山时发生的故事,温夏笑不出来,只觉心疼。

    是啊,盛世之下,永远有人负重前行。

    温夏抬起头,看见漫天星斗,星星很亮,明天的天气一定不错。

    柯冽坐在星空下,伤在肩膀上,他有些费劲地将纱布绕上去,不等系好又掉了下来。

    连凯进了帐篷,温夏走过去,站在柯冽身后,说:“我来吧。”

    柯冽一贯鲜有表情,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温夏处理伤口时动作熟练,几乎感觉不到疼。柯冽的手机上插着耳机,音乐的声音飘出来,是一首英文老歌—

    WhenIwasyoungI'dlistentotheradio

    Waitingformyfavoritesongs

    WhentheyplayedI'dsingalong

    Itmakemesmile

    ……

    温夏笑起来:“你喜欢这首歌?我哥哥也喜欢。”

    柯冽垂着眼睛,半晌才道:“听大川说,你是北京人。”

    “是啊,”温夏笑着,“有时间去北京,我让我哥请你吃烤鸭。”

    柯冽的脾气和性格里都带着股硬气,嘴角平直。他很少说话,所以开口时声音总是很沉,他道:“那你一定见过天安门吧?它是不是很漂亮?”

    温夏想了想,拿出手机,点开相册的界面,其中有一张她和温尔在天安门前拍的合照。

    那是傍晚,长安街车流如织,红色的城墙黄色的瓦,古老而庄重,气势恢宏。

    温夏指着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我哥哥,温尔,大我六岁,很疼我。”

    拍照时是夏天,温尔穿着无袖的白T恤和牛仔短裤,脸被墨镜挡住,看不清五官,但清瘦修长的好身材已经足够惹人注目。

    温夏亲密地挽着他的胳膊,面向镜头弯起眼睛,傻乎乎地笑着。

    柯冽想起在保护站前,两辆车会车时的匆匆一瞥,他只看见一个侧脸,从下巴到额头,线条完美。

    温文尔雅,清风霁月。

    这名字倒是挺衬他。

    “等任务结束,找个时间,来北京,”温夏诚恳邀请,“我带你去看天安门,还有人民英雄纪念碑,还要吃便宜坊的烤鸭和最地道的铜锅涮肉,我哥请客,他有钱!”

    柯冽脸上没什么表情,温夏等了好一会儿,才从他的眼睛里读出一点笑容的影子。他点点头,说:“有机会,一定去。”

    温夏回到帐篷里,方问情已经钻进了睡袋,温夏脱掉外套,也钻了进去。夜风很吵,夹杂着野兽的呼号,无法入睡。

    帐篷没有窗,月光透不进来,温夏的目光落在吊在棚顶的矿灯上,极轻地叹了口气。

    方问情突然出声:“聊会儿吧,我也睡不着。”

    温夏迅速闭上眼睛,不说话,也不回应。

    方问情笑了笑,在睡袋里翻了个身,面朝着温夏,道:“你到底喜欢他什么,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贡献青春。”

    温夏依旧闭着眼睛,淡淡地道:“你不是也来了?”

    “我跟你不一样。”方问情没化妆,眉毛的颜色很淡,“我是为他来的,但是我没打算为他留下,可你,能为他死在这儿,我看得出。”

    “那你就接着‘看’吧。”温夏道,“总有一天你会‘看’明白,他有多值得喜欢。”

    方问情的声音听起来格外缥缈,她笑了一声,道:“好啊,我等着看。”

    “看”字咬得极重,如同挑衅。

    温夏翻过身,背对着方问情,摆明了不想再说话。方问情却来了兴致,自顾自地道:“两年前,我在西宁的酒吧遇见他时,他很落魄,整个人灰蒙蒙的,和现在完全不一样。我请他喝酒,问他打哪儿来,喜欢什么,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

    说到这里,方问情故意停下,满室的沉默如同留白。四下只剩低低的呼吸声,温夏却睁开眼睛,深且漂亮的眸里,映着水一般的光和鲸鱼游过的影子。

    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

    心跳因这一句彻底怦然。

    不知过了多久,收在口袋中的手机突然响起,这里连信号都没有,手机只能当闹钟用,温夏看了眼屏幕,凌晨一点,守夜人换班的时间。

    她掀开帐篷上的小门走出去,看见厉泽川盘膝坐在车顶抽烟,数万年瑰丽不变的星辰成了背景,他挺拔的身形映在里面,如同落笔时的逆锋。

    鞋跟踩过荒草,簌簌作响,温夏没有抬头,径自拉开车厢的后门坐了进去。厉泽川居高临下,看得分明。他笑了一下,直到将烟抽完,才跳下车顶,拉开另一侧的车门,也坐了进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