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突然,一道赞叹之声从大天尊的背后传来,一位碧发绿眉的童子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偏殿之中,负手而立。 “此乃先祖玄真斩蛮祖的皇道之剑,自然是好剑!” 大天尊并未回头,他似乎早就察觉到了太阴童子的存在,淡淡的开口了,声音之中充满了骄傲的意味。同时他修长干净的右手伸出,轻轻的握住了祭祀台案之上的天皇剑剑鞘。 这柄皇道之剑,长约三尺,样式古老,剑柄通体青金,剑首乃是一个太极八卦圆球,上缠一条金黄色的流苏剑穗,剑鞘却是淡淡的血红之色,就像是剔透的血玉一般,封锁了剑刃的锋芒,长剑整个散发着一种岁月厚重的气息。 大天尊缓缓转过身来,看向了来人,神色微微一怔,露出几分诧异的表情,太阴童子的形象有些出乎他的预料。 “原来是天皇和玄宗的后裔,难怪敢自称大天尊!” 碧发绿眉的太阴童子仔细打量着大天尊,感知着对方的气机变化,稚嫩的小脸上满是老气纵横的意味,看上去有些违和,语气惊讶的说道。 “敢问道兄名讳,本尊端坐于天穹数千年,却是从来不知道,魔道竟然还有你这等惊世人物。” 大天尊心中惊讶比太阴童子更甚,感知着对面太阴童子身上的气机,面色肃穆,凝重的问道。 太阴童子并未直接回答,而是眉宇一挑,刹那间,淡淡翠绿的云水刀光从他双目之中迸发而出,好似两道长河,眨眼的功夫就冲入了祭祀天皇剑的偏殿之中,好似无形漩涡,将握剑在手的大天尊急斩而去。 “铿锵!” 大天尊握剑的右手屈指一弹,一截清莹如秋水的锋刃赫然出鞘,一股至尊至贵的浩瀚仙气猛然扩散,剑脊之上,可以看到一个又一个神秘的纹理,好似字符,又像是易理,一圈又一圈的勾勒出大道精义,无尽玄妙。 轰隆隆!刀剑交锋,虚空震颤。天庭九大天宫在刹那间齐齐爆发出五颜六色的阵势光华,亿万禁制就像是火花一般闪烁,不断生灭,两股惊天动地,足可以崩灭虚空,斩碎苍穹的恐怖力量同时化作虚无。 “咔嚓!” 大天尊右手拇指一扣剑镗,天皇剑再次归鞘,无尽玄妙,万般道韵随之清莹的仙光剑气齐齐消失。 “太阴刀章,原来如此!” 大天尊脸上浮现出了明悟之色,通过刚刚的一次交手,他已经摸清太阴童子的底细根底,以及他此行的目的。 大天尊轻轻摇头,提起了右手的天皇剑,横在自己的胸前,目光看向了聚窟州的方向,淡淡的开口说道。 “颢天尊若是愿意臣服于在本尊的麾下,这一次劫数,本尊帮他渡过了便是,何必劳烦魔君走这一趟!” “他要是臣服于你,这辈子都无法成就圆满的至道境界了!” 太阴童子不屑的说道,体内的玄牝大法缓缓运转,姬博弈将这门由长生炼形大法推演完善的神话级武学传授给了他,让他前来阻拦大天尊。 太阴童子背负在身后的白嫩双手缓缓伸出,垂落双边,淡淡碧绿光华从他掌心掌背亮起,映照得他双手就像是通透的无暇碧玉雕刻而成,一阵柔和明亮的碧光闪烁,他的双手已经是变成了碧玉刀刃,整个人的气息也变得无比锐利,就像是一柄横扫四极,斩落星辰的惊世魔刀,以无可阻挡的态势扩散开来,将九大天宫阵法灵光压碎破灭。 “前些日子天机从恶鬼道传讯给本尊,说是颢天尊解开了北邙山的封禁,得到了太阴魔君的那柄斩鬼魔刀。却是不曾想到,魔君竟然将自身的元神寄托到了神禁至宝当中,从而跨越了命数的限制,成就了另类的长生!” 大天尊说话之间,左手五指或屈或张,形成了一个至尊堂皇的剑诀,右手天皇剑受到剑诀牵引,赫然出鞘半截,浩瀚仙光伴随着千种玄妙,万般道则与整座凌霄天宫的神禁之力融合,交织成了一个浑圆无暇的巨大光球,将不断迸发自身魔刀气机的太阴童子笼罩其中。 “你说错了,并不是我将元神寄托到了神禁至宝当中,而是我将自身的元神之宝练成了神禁至宝!” “轰隆隆!” 话音未落,七道惊天动地的漆黑长痕爆发开来,好似撕碎布帛一般,将大天尊混合天皇剑和凌霄天宫两大神禁至宝的光球封镇破碎成亿万光点。 “哦,那不知这将至宝化作人形,又有什么玄妙?” 大天尊左手剑诀再变,天皇剑再次出鞘一截,整整三分之二的清莹剑刃闪烁出万丈霞光,无穷光焰,化作滔天金焰火海,向着太阴童子覆盖而去。 “这是我自创的太阴炼形术,还请你这位玄宗和天皇后裔品鉴一番!” 太阴童子冷笑一声,双手刀刃交叉挥舞,漆黑纯白的刀光交织成一个太极道图,惊蛰,白露两式已经是破空而出,斩灭了亿万万的虚空禁制,无穷仙光,无数金焰。 “果然不愧是魔道仅次于帝皇的大宗师,这种充满极致毁灭气息的刀术,让本尊叹服!” 大天尊嘴上虽然夸赞,但出手却毫不留情,左手剑诀猛然一变,化作了玄宗的御宝印诀,整座凌霄天宫猛然闪耀九彩毫光,凭空凝聚成了一只彩色大手,将惊蛰白露太极刀光紧紧握住。 一阵死寂之后,两股至道巅峰的法力水火不容般的爆发出惊天巨响,向着四极八荒传荡开去,湮灭了无数天罡寒风云层,清出了一片万里碧空! 凌霄天宫之上,碧青如水的魔气刀光和尊贵浩瀚的仙光剑气一次次的发生碰撞,如果不是九天天宫的阵法乃是昔日玄宗最强的护山大阵,整座天庭都将化为一片废墟。 聚窟洲,姬博弈和董太师打得如火如荼,难分难解,两大神禁至宝威能全开,即使二人有所控制,整座聚窟洲依旧被摧毁了大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