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家贼难防-《网红走火入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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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雪峰已经吃饱,又听岳母说岳父不回来了,不想再陪着丁焱焱看台湾电视剧,就急切想回家。
一是想好好睡一觉,二是想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爆炸的思路。
除了中学时代稀里糊涂帮人卖鸡那以以外,他从未做过任何买卖,连做买卖的念头都不曾动过一个。那个年代,别说读书人瞧不起商人,连农民都瞧不起商人,把做买卖视为丢人现眼的事情,大有“一人经商,全家蒙羞”的趋势,除非你一步登天,成了万元户。
然而成为万元户,谈何容易?以他现在的实力向这样宏大的目标冲刺,别说别人不相信,连他自己也不相信。
但是,他必须做出点成绩来!他必须先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和聪明才智,先赚到第一笔钱,没有这第一笔钱垫底,他连第一步都迈不出去,只能成为头脑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行动的第一步就是先脚踏实地,当一个小贩。
一个卑贱的小贩,虽然不能和一个高贵的大学教师相提并论,但是,他拥有成为万元户,甚至十万元户、百万元户、千万元户的潜力。
这么想着,他把丁焱焱和晨晨撇下,以回去睡觉休息为借口,自己一个人回去了。
回去他就在自己的书桌前奋笔疾书,他不知道自己写了些什么,是计划,是感想,还是诗歌?自从参加工作以后,他好久都没写这么多字了。一面写字,一面回忆毕业这几年的经历,他发现自己已经堕落得不成样子了。
也许,他写下的是忏悔。
写着写着,突然想起“李白斗酒诗百篇”的诗句,何为借酒助兴呢?
于是他打开儿子的陶瓷储钱罐,从里面掏出两块钱,因为他没有财政大权,只能偷儿子的钱。
钢蹦不多,但够他下楼买一瓶白酒,一包炒花生米。
回到书桌前,一边喝着,一边继续写。
深夜十二点,丁焱焱带着晨晨回来时,他已经写了二三十页。
满纸荒唐言,一腔英雄血。
丁焱焱这么晚回来,是因为所有的电视台都没有节目了。不是家里没有电视机,而是她一看上电视,就再也抬不起屁股,没有电视剧的时候,她是连广告都会认真看的。
一进屋,她就猛抽着鼻子:“怎么这么大酒味?你用哪里的钱买的酒?是不是偷晨晨的钱?”
她来不及安顿晨晨睡觉,就和储钱罐扑去。
她指着凌雪峰的鼻子:“家贼难防啊,连孩子的这点钱都偷!”
凌雪峰做了个安静的手势,把那叠纸递给她,然后把迷迷登登的晨晨抱上床。
给孩子脱鞋,盖被之后,他出来。
丁焱焱还在看他写的东西。
看了半天,她嘴角浮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怎么,好好的班不上,想赚大钱啦?”
凌雪峰搂住她的肩膀:“是啊,在车上被人骗得那么惨,差点没钱返回省城,这事对我刺激太大了!”
她推开他:“真是这事刺激着你了?”
他点点头。
“石岗村的土窑和虱子没有刺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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