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宏图大业,胎死腹中-《仙界刁民》
第(2/3)页
说完直接走进藏典阁。
进入藏典阁之后,王富强发现这老家伙还真没说谎,光是一楼,就摆满了各种秘法,虽然都分类归纳,但数量实在太过庞大,很难在数万卷秘法中找到自己需要的。
但王富强并未去找那个看守藏典阁的老头,害怕又给老家伙坑了。
原本王富强这次来,是想拿到大衍落日刀的下半部分的,可现在下半部分在内门,也就只能放弃,看看能不能在藏典阁中找到其他类似的秘法。
王富强先在一楼来来回回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秘法,负责看守藏典阁的老头却突然说道:“你不妨去三楼看看。”
王富强一愣,倒也没有多想,直接向着三楼走去。
这一下,还真给他找到了两种合适的秘法,不过因为藏典阁的规矩,每次只能带出一本,所以王富强只能挑选比较喜欢的一本,这一次不买,而是租借。
拿了秘法离开藏典阁,还没回到住处,王富强就遇上了尤大山。
尤大山明显没有认出王富强,所以是王富强先开口:“尤大山,你他娘的还真是讲义气啊。丢下我跑了就算了,回来也不让宗门长老去找我,是不是早就盼着老子死了?”
一听声音,尤大山顿时瞪大双眼,就像是见了鬼一般。
王富强冷声道:“怎么?是不是也没想到老子还能回来?”
尤大山回过神来,急忙道:“怎么可能,我就知道你福大命大,肯定会没事,当时留下来不是怕拖你后腿嘛。后来我回去找你,并没有见到你,确定你没危险我才自己回来了,也就没有向宗门长老禀报。”
“呵呵。”王富强冷笑一声。
尤大山似乎害怕王富强继续这个话题,急忙道:“你上次说借元石的事情还算数?”
王富强一愣,差点把这件大事给忘了,急忙点头道:“自然。”
尤大山嘿嘿笑道:“我要是借你五百,下个月是不是可以拿六百?”
王富强点头道:“按照规矩,是这样。”
尤大山激动道:“那走吧,咱们现在就去找大长老立字据。”
就这样,尤大山给了王富强五百元石,换了一张字据。
王富强回到住处后,先把全身上下洗了个干净,换上外门弟子的服侍,先去内务处买了一身衣服,然后直接前往温不守处学习炼丹技巧。
他之前确实不喜欢炼制丹药,但这次进山,看到那些内门弟子赚了个盆满钵满,再跟尤大山一打听,发现每颗丹药的成本根本不高,加工成丹药之后,价格却翻了好几倍甚至十数倍,不免心动。
若是自己也学会炼丹,今后蕴灵门的丹药市场,也就有了自己一席之地。且不论自己的谋划能不能完成,最起码以后也不用再到山里去吃苦了。
去山里完成任务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餐风露宿不说,一不小心还会有性命危险,要不是王富强在妖族天下待了那么多年,要不是他本身实力不弱,此刻怕是已经被那头树妖吸成人干了。
而且这次跟那头树妖一战,王富强发现了一个问题:
当初在妖族天下的时候,不论是面对妖族还是面对人族,自己都能够轻松战胜,可到了人族后,不论是面对妖族还是人族,都明显感觉有些吃力。
面对华启平等人组成的阵法时是如此,大考中面对高成功时也是如此,前不久面对那头树妖时更是如此。
倒不是因为自己变弱了,而更像是到了这片天下,不论是人还是妖,似乎都变强了。
当然,具体是不是这样,还得找到当初在妖族天下碰到的那些人才能证明,比如蕴灵门那些内门弟子。
因为此刻已是下午,温先生处并没有外门弟子,所以当温先生看到王富强时,不由得微微皱起眉头。
王富强径直走到温先生面前,行了一礼后说道:“先前是弟子不对,还望先生大人不记小人过,传我丹鼎药理之法。”
温先生摇头道:“蕴灵门有规定,不是自己弟子,任何长老都无权对宗门弟子私自教导,你若真想学习丹鼎药理,可以在开课时跟其他弟子一起听讲。”
王富强撇嘴道:“什么破宗门,规矩还真多。”
他接着又道:“那我拜你为师不就行了?”
这话把温先生直接给吓了一跳,急忙摆手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他看着王富强,接着道:“虽说宗门规矩不允私下传教,但你要真想学,我这里倒是有一些札记,都是我这些年对药理知识的整理,我留着也没用,你拿去看看,对你或许会有帮助,至于炼丹……”
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个就只能你自己去摸索了。其实了解了药理,炼丹并不难。”
王富强连连感谢,拿到那些札记之后,还不忘再次感谢。
温先生看着王富强离去的背影,摇了摇头,惋惜道:“可惜了。”
也不知道是为王富强感到可惜,还是为自己感到可惜。
从那以后,王富强每天除了去温先生处听讲,几乎很少出门,不是修炼从藏典阁借来的秘法,就是研究温先生送的那些札记。刻苦程度,就连大长老都感到吃惊。
而这段时间,整个外门也得到了难得的太平,各处长老各司其职,所有外门弟子潜心修炼。可越是如此,大长老越是觉得不安。
时间很快过了一个月,王富强已经在藏典阁那边相继借了三套秘法,温先生给的札记也研究了七七八八,对所谓药理也有了一定认识,所以接下来他打算亲自动手操作。
要炼丹,就得需要丹炉,药方,药材,而这些,都需要一笔不小的钱。
上次卖掉从华启平那里抢来的那些东西,所得元石原本不少,但后来买了大衍落日刀,这段时间租借秘法又花了不少,现在几乎已经所剩无几。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