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目的-《他自柳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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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就是有几个人不太愿意前去南韩发展,更愿意生活在这个他们生长的土地上。

    关于这种现象,其实在李明哲公司大举迁往南韩的时候,就出现了,只是对于这种普通员工,李明哲本着自愿的原则,尊重了他们的选择,一些人选择好聚好散,而一些则是留在李明哲米国的公司里,维持着公司的正常运转。

    只是,这股忤逆的风气换到了镜室的人头上,李明哲就不能这么处理了。

    虽说镜室的人和李明哲的关系,说到底还是下属与雇主的关系,而不是签了什么卖身契之类的,但是这些帮着李明哲在背后做了不少见不得光事情的人,李明哲是不放心就这么放走的。

    而李明哲吩咐的这个人,肯定是不在这些人之列的。

    这个年龄比李明哲还要小一些的男人,是镜室的负责人,也是李明哲真正的心腹,名字叫做林一,一个很常见的名字。

    这是他让李明哲给起的名字,他之前只有一个叫做gem的英文名字。

    他是个华裔,出生在天朝,一出生就因为被检查出患有先天心脏病,被父母遗弃,而后被福利机构收养后,又被一对米国夫妇相中,带来了大洋彼岸。

    能够来到国外领养孩子的家庭,肯定还算是富裕,他度过了还算幸福的童年,直到他到了十来岁的时候。

    在一个平常的下午,放学回家的他就发现了自己家门口围着一大圈子人,走进一看,自家的房子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了,而后消防人员从残垣断壁中把两具尸体抬了出来。

    最后的结论就是入室抢劫、杀人、放火。

    这个在当地报纸都上不了头条的新闻,却彻底改变了一个孩子的人生。

    家里的财产被养父母的兄弟姐妹们瓜分殆尽,而他却只能被送进了福利院。

    最重要的是犯下罪行的人却没有被绳之以法,嫌疑人是一个当地的黑帮小头目,只是在通过警方的调查后,最后因为证据不足,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当庭释放。

    因为被羁押了数年,这个人甚至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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