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脸要厚,心要黑!-《亮剑之开局一个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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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屁!

    正如马克思说: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家就会铤而走险;

    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欧美人民尊重契约,是因为尊重契约能给予他们更多的回报。

    要是毁约能给予更高的回报,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撕掉契约,不承认它的存在!

    麦斯·林肯·舒斯特想过瞒下一部分的收入,不给对方那么高的版税。

    可是想到她请的律师可是林肯,是安良总堂的法律顾问,更重要的是这个律师可是罗斯福介绍给司徒美堂的。

    林肯在美国司法界也有着不小的影响力。

    麦斯·林肯·舒斯特不愿意得罪林肯,更不愿意得罪于曼丽背后的安良总堂。

    这个在纽约曼哈顿唐人街有着巨大影响力的组织。

    麦斯·林肯·舒斯特思虑再三,还是按照合同给予了报酬。

    美国一本书的售价可不便宜。

    《菊与刀》售价可是4.7美元。

    于曼丽拿起支票看一下。

    477006.948美元

    这是扣除成本,按照约定获得税前版税报酬。

    美国纳税需要个人申报的。

    美国国家税务局全美最牛逼的行政单位,是拥有独立的军队、法庭、监狱等一整套的行政单位。

    如果报错的话,尤其是少报,偷税漏税,惩罚是很严重的,甚至需要吃牢饭。

    就美国那复杂的税率核算,普通美国人那算数水平,是很难核算准确的。

    所以在美国,想要过得好。

    需要一个好的律师。

    还需要一个好的私人会计师!

    他能帮你合法避税,比如成立慈善基金什么的。

    按照美国纽约的税率,最后到手的只有34万左右。扣除请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美国作者协会的会费,以及必要的生活费。

    大概能动用的就只有30万。

    当然这不是一次性的,以后只要《菊与刀》能继续销售,于曼丽就能继续获得报酬。

    因为珍珠港事件,这段时间很多美国政客,以及高校师生想要了解日本。

    这才让《菊与刀》大卖。

    这个月销售量就开始大幅下降了,以后想要再获得这样丰厚的报酬可就不容易了。

    不过《菊与刀》翻译成其他语种的话,于曼丽还能有额外的收入。

    “谢谢!”于曼丽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叠文稿。

    “这是我的新作。是一本奇幻小说。我想继续在贵公司出版!”

    听到是一本新作,对于这个能写出《菊与刀》的作家,麦斯·林肯·舒斯特不敢轻视。

    他赶紧站起来,接过这叠文稿。

    《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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