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铜矿-《我被迫在古代做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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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田地。

    万陵县本地人对此没什么感觉,分不分的都无所谓,反正收成就那么样,种地能种出什么花来?

    不过李昌宪不这么想,大家一定要公平,如果不公平了,这个社会就会闹事。

    所以不管你要不要,我都必须分下去,我分了,你不种那是你的事。

    但是有一点,你把地荒废了,县衙不会不管的。

    稍后,李昌宪打算出台一个土地管理法,土地给你了,你如果把土地荒了,县衙也不直接收回,县衙会惩罚你,按你田地的收成的30%;如果下一年再荒,惩罚金涨到田地收成的60%;第三年,如果你还是把土地荒了,那县衙直接收回,取消你的县城居民权。

    土地法的制定使万陵县人个个胆战心惊,李昌宪也没有办法,只有这样才能鼓励人去种地,不然哪来的粮食?如果碰到饥荒年,万陵县人怎么生活?

    这个时候不强制实行,等到时候了,那就晚了!

    何岳按照李昌宪的指示,在万陵县开展了轰轰烈的分田地活动,几乎每一家人都被喊过去,亲自掌量土地,签下土地合同。

    至于万陵县那些富商大户,一个个都叫李昌宪整怕了,分就分吧,大不了我雇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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