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余波(下)-《重生之经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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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舆论也出现了分化,从开始的一边倒支持凌云到有部分人坚决支持凌云,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不能因为你声称要自杀,违法了就能逃避法律制裁吧!
那样还要法律干什么?反正违法了只要声称自杀就能逍遥法外..............
也有些人觉得凌云这是逼人太甚,这位网友违法也是无心之失,他也想不到事情居然能闹这么大。他还是个大学生,未来还有远大的前途,凌云应该放他一马,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就行了。
还有些煽阴风点鬼火的说凌云这就是仗着钱多欺负人,滥用法律资源,睚眦必报。心胸狭隘,心理阴暗,狂妄尊大..............
凌云丝毫不理会网上这些言论。他指示律所,一定要走法律程序让他付出代价,只有血淋淋的代价才能真正起到教育警示作用。
而且他这个案件是第一例运用法律手段来抵制网上不法言论侵害的,有一个示范效应。如果自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以后人们会对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有不良的认识。认为即使花费了巨大精力和代价找到网络谣言真凶,也拿这些造谣传谣者没办法。
反正只要造谣传谣者声称被网络暴力了,自己承受不住要自杀,被造谣者就得退让。
凌云要的就是彻底打疼这帮在网上兴风作浪,造谣传谣作妖的各路牛鬼蛇神。
何况,目前浮在水面上的都是一些小鱼小虾,真正背后的操纵者凌云虽然心知肚明,但对方还没有露头,凌云动不到他们。
收拾这些臭鱼烂虾,看看能不能把沉在水底的王八给钓出来才是凌云的真正目的。
好在事情也不需要凌云亲力亲为,自然有律所去忙前忙后。凌云见律所忙得颇为卖力。干脆又给他们一笔业务,一笔大到律所主任差点没乐得喊凌云亲爹的业务。
凌云把年后5000万美元外汇出境用于海外投资的非诉业务交给了律所去做。
这笔业务律所光佣金收入就有2000万人民币。是律所之前5年的总收入之和。而且在此之前,律所一年的非诉业务收入从未过百万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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