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乐队的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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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这一出声,其他几人也立马好奇的围了上来。

    虽然大家都是搞音乐的,但是能写出好歌的可就叶未央一个人。

    有机会肯定是要向他学习一下怎么写歌的嘛,毕竟乐队以后总不能就靠他一个人写歌,大家也需要出出力的。

    而且玩音乐的,谁没有个自己写歌的梦想啊?

    杨霄一把就接过了叶未央的手机,饶有兴致的看起了歌词。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

    他直接就大声的读了起来。

    但是刚读没两句,脸色就有些变化了。

    “这......这副词的韵脚好奇怪啊...”

    “不对,根本就没有韵脚可言啊,不押韵的歌词?”

    叶未央摇了摇头:“有押韵的,副歌是压了iu的韵脚。”

    《山丘》的词和曲子一样,同样非常的随性,不但主歌没有重复部分,副歌还有好几段重复段,只不过主歌并没有韵脚可言,就像是一个大叔在说着自己的自白。

    只有副歌,才有一些韵脚,才像是一首流行音乐。

    这种写词方式,在这个世界还是很新奇的,毕竟虽然说这个世界的文娱产业很发达,但是李宗盛这位大师的独特写歌方式,两个世界加起来,也就这么一个独苗。

    大师之所以是大师,就是因为具有独一无二,没人可以模仿的特质。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布丁轻声读了几句副歌的词,吐了吐舌头,有些困惑的说道:“这歌词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读起来心里涩涩的,但是又说不清楚这是啥感觉。”

    “未央,你怎么会写这样的词,感觉好像是四五十岁的大叔写的,什么白了头,咒骂人生太短,唏嘘相见恨晚啥的,感觉是失意大叔才会写的。”

    叶未央呵呵一笑,有些缅怀,又有些感慨的说道:“可能我的心里,就是住着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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