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卖首歌?-《乐队的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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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你是怎么想的?”

    在回学校的大巴车上,京博安挠了挠头,有些着急的问道。

    叶未央却没回答,反倒是问道:“你们觉得呢,八年可以接受吗?”

    “我也不知道,不过看一些娱乐圈八卦,都说新人要签十年的,八年应该是不错吧。”布丁有些迷茫的摇了摇头。

    “我听你的。”吴大伟冷冷的说道。

    他表情虽然一脸冷漠,但是话语却是挺让人温暖的。

    杨霄双手撑在后脑勺上,懒洋洋的说道:“你是主唱,又是队长,要不要签你决定呗,我们也不太懂这些。”

    “我什么时候成队长了?”叶未央有些错愕。

    乐队成员们哈哈一笑,异口同声的说道:“你就是队长。”

    一下子,压力就都全到了叶未央这来了。

    可能是因为不打烊乐队是在叶未央的串联下才成立的,也可能是因为乐队接连演唱的两首歌都是叶未央作词作曲的,而且歌还非常出色。

    大家心里都清楚,在乐队里,叶未央才是那个灵魂人物,只有他才能串联起大家,所以这个队长自然也非他莫属。

    只是平日里大家没聊到这茬而已,其实在心里早就把叶未央当做队长了。

    现在遇到这种涉及到整个乐队未来发展的事情,自然得让叶未央这个灵魂人物来做出决定了,而且这个决定也只有叶未央能做。

    因为如果是其他任何人做决定的话,以后万一后悔,那绝对会被埋怨死,但是只有叶未央,他做的决定,就算后悔,也不会有任何人埋怨他。

    因为乐队就是因为叶未央而存在的,大家都是围绕着他才成为一个team的!

    见到大家都指望着他来做决定,叶未央有些苦恼的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我还是想只签五年,八年的话实在是有些亏啊。”

    “我对我们乐队很有信心的,五年后绝对能成为华语乐坛顶尖的乐队,到那个时候,给经纪公司打工,哪有给自己打工好啊。”

    “但是彩虹计划肯定不会同意。”布丁耸了耸肩说道;“不只是彩虹计划,之前联系我们的那几家经纪公司,大多都要求我们签十年合约。”

    “只有那些网红运营公司,才只签两三年,但是那些公司都是抱着捞一笔快钱就溜的打算,根本没有想要真心帮助我们在乐坛发展的心。”

    “我都能想到,要是签了这些网红运营公司,我们将会面临的肯定是跑不完的商演,和带不完的货。”

    叶未央再次叹了口气,果然,世间的事情总是不能事事如意啊。

    他暂时不考虑这些,而是掏出了手机,上网搜了一下彩虹计划这家公司。

    在今天与李雅婷见面之前,叶未央对彩虹计划这家公司几乎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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