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引狼入室-《大唐西宁王》


    第(1/3)页

    杨昊回到丰州时已经是三月末,王谦病死,天德军内乱的消息,他是到了麟州后才知道的。八一中    文网W★w    W★.★8√1    z★W    .くC    o    M这趟长安之行的目的基本达到,但也受了点小小的惊吓。与谢搏之密谈后的第二天下午,李昂就下旨要王崇文四月初进京完婚。

    表面上看杨昊的计策没有取得任何效果,实际却不然。王崇文一直担心自己进京后会被仇士良扣为人质,逼他交出朔方镇。因此他执意要求在灵武举办婚事,仇士良此前也默认了他的这个要求,此时将婚礼的地点改在了长安,这实际上就宣告了李晴婚事的无限期延迟。

    李晴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当晚她悄悄溜出宫来,在杨昊下榻的客栈宴请杨昊,杨昊不敢推脱只得由着她的性子。谁知酒宴进行一半时,却生了一场意外。一队金吾卫士卒以缉拿吐蕃奸细为由,闯入客栈,挨门挨院地搜查。杨开出面阻拦,却被扣留,来人自称持有圣旨,气焰十分嚣张。最后逼得李晴亲自出面才将众将叱退。

    这个小插曲对李晴来说,不过是生了一肚子气,略丢了点小面子,或者回宫后遭郭太后一顿责骂而已。但杨昊心里却明白,这是仇士良对自己的一次严重警告。因此他第二天一早便匆匆离开了长安,因为走的太匆忙,甚至来不及跟李晴打个招呼。

    路过麟州时,杨昊现城中增加了数千驻军,且都是精锐的河东士卒。各营都忙着囤积粮草,隐隐有出兵西进的迹象。杨昊不得不取道小长安巡视防务,直到此时他才得知王谦病故,天德军内讧的消息。

    杨昊心中无比震惊,王谦暴亡,天德军内讧,出了这么大的事自己竟如瞎子和聋子一般毫不知情。关索一直跟在自己身边,为何也一点消息都得不到?杨昊本能地想到了兵变。因此当李昌林提出派一哨人马护送他北上时。他表面上答应下来,但天色一黑却带着关索孤身而去。

    杨昊先到了落雁川程克领的营地。程克领接任骁骑营统军后,便移军落雁川之东驻屯练兵。程克领对杨昊的突然到来颇为惊讶,杨昊询问了自己走后丰州各营的情况,程克领一一如实回报,心中却不知杨昊突然问的用意何在。此后,杨昊又在索额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现身落雁川军垦农场。索额和程克领陪着他巡视了农场,奇怪的是杨昊这次没有问农事,而是详细地询问了驻军的战备和训练。

    索额丝毫不敢隐瞒,当下杨昊便以演习为名调破虏营三哨人马,骁骑营两哨人马连夜渡河进驻至丰安城西十八里的芒虎寨和西山。杨昊自己则于戌时初渡河北上。程克领与索额送他到河边,都以为他是要去丰州,但杨昊渡河之后却沿河西进,子时初刻他赶到西山情报室设的一个秘密训练基地,并传令余炎炉、朱七出城相见。二人孤身赶来,至此杨昊才放下心来。

    回到防御使署,关索便将情报室所有军官召集到一处,宣布所有人全部停职接受检查。烈火营同时加强了全城戒严。杨昊回城的消息密不布,甚至晴儿等人也是在第二天下午才知道他回城的消息。

    对情报室的调查结果显示,内部并没有出现叛徒和内奸。王谦暴病的当天,黄奕凉就派人将情报快马送往长安,但送信的人却是一去不还。情报室内部也在调查原因,初步判断是杨昊进城之后被人严密监视,信使无法跟他取得接触。甚至有可能信使已落入他人之手。

    杨昊总算松了口气,一年来自己造别人的反,别人也造自己的反,造来造去不免就有些神经紧张,疑神疑鬼的。至于说自己在长安受监视,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秘密。长安乃大唐的根本之地,卧虎藏龙之所,自然是间谍细作活动的乐园,除了神策军的判事厅,内宫的小青衣,各藩镇设在长安的进奏院也都乐此不疲。原本杨昊还有些自鸣得意,自己当初让张呈到长安是步好棋,如今看来,这步棋没走错,但也算不得是什么妙手高招。

    地方上强镇如河东、朔方、河北三镇在长安的进奏院要多大有多大,实力要多强有多强,与他们相比,天德军进奏院实在不值得一晒。在长安时杨昊就曾用挪揄的口吻跟关索说:“你什么时候能修炼到我在东市丢个钱袋你随手就找回来,或我随口一问你就能查明京兆尹晚上请客桌上的菜出自哪个厨子之手,又或者我随便点个公子王孙的名字,你就能知道他们在曲舍里养着哪些粉头,粉头们都有哪些爱好,跟朝里的哪些官员有瓜葛,那些官员谁会对丰州不利,你在他们使坏前让他们罢手归顺或罢职回乡,如此,你才算修炼成仙,我也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关索不以为然道:“这些都不难,只要你放权给我,三年内我一定做到。”杨昊道:“又来问我要钱,你们几十个人,所用经费已经抵得上四个营的开销了。”关索驳道:“哪些大兵小将们一天只要吃两顿饭,一季三套衣裳,咱们呢,见王孙公子们一面,打赏门房的钱也够大兵们吃上一个月了吧。四个营的开销,看似不少,可用起来,那是恨不得一个字儿掰成两半来使。”

    杨昊道:“我不是答应过你,经费以后会慢慢增加的嘛,今年再给你加两个营的,三年后,不,两年后,照十个营的预算拨给你们。等于又养了一支西宁军。”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