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兵部尚书说完舅舅以后,有反复把这两个字放在嘴里嚼了嚼,越想越美。 趴着外甥不成器,没想到能给他拐一个,这么厉害的外甥媳妇儿回来。 也不枉费他这么多年,尽管外甥再混世魔王,再撵鸡逗狗,再招人烦,也没把他给掐死。 养这么大,可不是就换来了个有用的嘛。 丁丁看了看兵部尚书手里的黑长弓。 弓上通体漆黑,有着玄色的暗纹,手握住的地方,包着一块儿白颜色的豹皮,就连弓弦的位置,都要比她刚才拿的弓箭,粗上好几圈。 整张弓古朴沉重。 光是用看的,就知道是一把好弓。 在众人惊恐的目光下,丁丁伸手接过弓箭,在手里掂了掂。 觉得这个重量,比刚才那几把弓箭要好的多,起码在手里面是有重量了。 兵部尚书见她轻而易举的,拿起这边弓箭,神情有些微讶。 赵广乐天生神力。 好处在于是个习武的好料子。儿子是习武的良才,作为武将的他自然开心。 坏处是,小的时候赵广乐控制不好力道。无论到哪里去都是个破坏王。 五岁教他习弓时,家里三百多柄弓箭,一上午就让赵广乐全都给报废了。 唯一庆幸的一点,就是三百多柄弓箭报废的同时,也有三百个把子报废了。 也就是说,儿子虽然破坏力高,但是箭法极准。 兵部尚书可谓是痛并快乐着。 可回头一想,这可不行。 这工件在赵广乐这儿,就是个一次性的玩意儿。儿子哪天要是上战场,总不能带着几千把弓箭去吧? 于是,兵部尚书就满大卫的寻找能工巧匠,给赵广乐做了一把,除了他谁都拎不起来的弓。 别说在战场上,敌军想偷武器偷不到。 就是他们自己搬武器,没有个七八个人,也别想把这东西拍走。 没想到…… 这世界上居然还有人能拿得起这个弓箭,而且居然是个女娃娃! 兵部尚书一脸兴奋的看着丁丁,眼中闪着灼热的目光。 在心里暗自琢磨,把这外甥媳妇儿拐到战场上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手中拿着弓箭摆弄的丁丁,作为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上位者,向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 语气轻快的开口道:“好,那我试一试!” 那语气豪情万丈。 她这么厉害,根本不担心玩不好这小小的弓箭。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