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行尸走肉-《叛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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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啊,齐天林连在这具身体上消耗一颗子弹都觉得浪费:“哪家夜总会?”他打算过去找找,因为这样的不夜城一般要到凌晨三四点钟才会下班收工,那个时候天知道以珍妮的精神状态,又能看见什么问到什么,反正找不到也可以回来这里蹲守。

    男人勉强吐出一个词:“哈巴那……”等齐天林转身出门的时候,背后还传来一声:“要给钱啊……”

    齐天林被提醒到,转身回去抓起那部手机:“这是怎么回事?”

    男人表情有些怪异:“一直有电,一直等待……她说这是她最重要的电话……所以不能带到夜场去。”

    展展眉毛,齐天林有点被触动到什么,想想掏出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扔过去,转身就下楼了……

    一直快步走到街面上,他才似乎有从那种极度萎靡的环境脱身出来的轻松感,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是一直高度警惕的耳朵似乎捕捉到后面有机簧的声音!

    不管是手枪套筒的弹簧还是击锤的弹簧,齐天林一个前滚翻就扑向左侧一个墙角,枪战中首先寻求掩体再进行反击是基本要素!

    但是他现在的战斗力确实非同往日,一边滚翻一边就扔起那顶棒球帽,手中的P226已经向后伸出,借着路灯的昏黄灯光,后面一个年轻人正掏出一支手枪向着他的方向!但显然是对他这种敏捷而专业的动作感到惊讶,瞬间有点呆住了。

    左肩落地的时候,手肘有个缓冲,顺势左手做一个固定全身的动作,右手中的手枪就朝大概身影就是一个快速的两连击!

    伴随着两粒弹壳弹落在水泥地面上,清脆的枪声立刻响彻在杂乱的街道中,可周围根本没有人探出窗外来查看,更多的反而是关门闭窗的声音!

    三天两头的夜间零散枪战,让这个城市的居民早就没有了看热闹的兴趣,赶紧躲藏好自己,免得被流弹伤到才是基本原则。

    齐天林靠在墙边放下背包,左手摘下一个备用弹匣拿在手里,才慢慢的双手持枪探身观察外面,过了十秒钟左右确认对方不是多人围攻,才谨慎的移步上前,这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人,正在地上呼痛滚翻,一支勃朗宁手枪被扔在地面上。

    捡起棒球帽,上前把手枪踢开点,齐天林才半跪的接近对手,顺便就用左手的弹匣死死的摁住对方喉部:“你……是什么人?”

    眼前这个看上去还颇有些清秀的年轻人被他一枪洞穿了右手胳膊,另外一枪应该是打中了腹部,现在正在流血。

    齐天林撕开他的衣袖就在胳膊接近肩部打个结压迫住内侧血管:“摁住腹部伤口,赶紧去医院,可能还活得过来,赶紧去!”看看对方这种大衬衫大T恤外加大兜牛仔裤的嘻哈风格打扮,活脱脱的街头小痞子,应该是准备从后面上来持枪抢劫,结果去人有点自寻死路。

    齐天林顺手摸摸他的身上,确认没有枪支,只摸到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小包塑料袋,应该是毒品,就起身离开了,对他来说一旦进入这样的地区和状态,就没有怜悯,没有同情,只有你死我活。

    提了包快步走出这个街口,顺手就拦了一辆出租车,相比之下找司机问路带路,比在街头路边的那些小混混可靠多了,天知道那些十多岁的少年肥大的T恤下面是还不是都插着手枪,这一带枪支泛滥的状况可以说是北美比例最高的。

    坐在车上,随意的打开那部手机,有张拍照桌面,正是珍妮的自拍照,看上去比齐天林从她家带来照片削瘦了很多,但脸上起码还有一点笑容,不过手势倒是北美拍照最常见的三指摇滚手势,有别于东方最常见的做V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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