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虽然会耽搁一些时间,但这是最安全的行动方式。 在可能已经被通缉了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去叫出租车,也不可能去找商店或个人,买一台摩托或单车。 为了尽量发生意外的可能性,他们没打算和任何人进行接触。 他们只是埋头赶路,闷声不吭,尽量不引起路人的注意。 其实步行也有很多好处,被警察发现和拦截的可能性也更低一些。 他们可以从各种偏僻的街道和小巷中自由穿行,避开一切感觉危险和不适合路过的地方。 步行的速度看起来很慢,但穿过各种捷径和小道之后,实际花费的时间也比开车多不了多少。 两人走到黄昏市警察总局附近的时候,也只是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样子。 警察总局所在的街道有些偏僻,附近的人流也不太多。 或许是因为大部分的警力都被派出去搜捕余天了,整个警局看起来都感觉有些安静,甚至都没有见到几个人从警局出入。 七十六号租的房子就在警局后面的街道上,离警局的后门只有一百来米的距离——基本就是斜对门。 这还果然是把最危险的地方当成最安全的地方了。 余天七十六号租来的房子门口,又看了看警局后门的哨卡,忍不住对七十六号道:“你这胆量……还真是挺大的啊。” 七十六号不好意思道:“其实我刚刚租下这套房子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警察局会变成我们的敌人。那时候觉得警察局附近应该会更安全一些,至少在有些情况下,警察局周围是会比较安全一些的……” 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是安全,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 但如果不是别无选择,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做这种赌命的事情。 世界那么大,什么地方藏不下人?有必要故意往危险的地方去凑? 就不怕弄巧成拙,真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 真以为灯下黑就是绝对发现不了的情况? 七十六号当初把安全屋选在警察局附近,并不是因为她觉得这里危险,而是她觉得这里安全。 只不过现在这个情况,还真有点……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感觉。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