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8)-《在苦情剧学习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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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曼抿了一口红茶,调笑着看了约翰一眼,“你突然来找我,总不能是老同学叙旧,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约翰风尘仆仆从马萨诸塞州孟松城跑到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当然不是来叙旧来的。

    内战结束后,哈特福德摆脱了经济萧条,成为美国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是美国的机器制造业,枪炮制造业,保险业中心。同样的,哈特福德也是全国出版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大批的出版商、作家、教育家和政治家聚集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有新书问世。

    孟松城太小了,路易斯的书只有在哈特福德出版发售,才能在文坛留下脚印。

    而只靠约翰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让路易斯的书在哈特福德大卖的,因为他没有销售渠道,所以他必须要借助纽曼的力量。

    约翰也没有和纽曼兜圈子,直接从公文包里拿出来一本蓝色封皮的精装书。

    “这本书,我想在哈特福德发行。”

    纽曼漫不经心接过书,看了一眼书名,稍微提起了一点兴趣:“《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名字还不错。作者是……路易斯l,”他挑了挑眉,意味深长的看向约翰:“新人?”

    “虽然是新人,但是相信我,路易斯是天才!我更愿意用怪物来称呼这个年轻人。”

    不管怎么样,用“nster”来形容一个年轻人太夸张了,纽曼不以为然的点点头,严肃地提前给约翰打了预防针:“提前说好,就算你是我的老同学,专业领域还是公事公办,一切都要靠作品说话,如果这本书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我是不会让这本书在哈特福德发行的。”

    约翰信心十足道:“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规矩。我也是因为认可这本小说的质量,所以才把这本小说拿过来的,我认为你也会爱上这本小说的。”

    老友都这么信心十足的保证了,纽曼也对这本小说多了几分重视。能让老友冒雪前来推销的书,应该不会很差劲,说不定真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他带上眼镜,懒洋洋地翻开一页,一分钟后,他的眼神变了,忍不住坐直了身体,眉间浮现激动之色,嘴角微微扬起。

    他翻书的频率时快时慢,脸上时而兴奋时而焦急,小说不长,他很快就看完了这个故事。

    合上后,他双目微阖,脸上浮现一种意味深长的思索,食指在椅把手上时快时慢敲击。

    这场静默的思索大概持续了半分钟,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约翰,脸上浮现一种恍然大悟的兴奋以及一种发现稀世奇珍的震撼激动,“杰作!这是一部杰作!”

    他刷的站了起来,拿起书兴奋地在壁炉前走来走去,右臂挥舞,大声嚷嚷道:“太精彩了!作者耍了一个诡计!我差点被他骗过去!这个作品,是那种罕见的可以同时满足底层百姓和知识分子审美趣味的作品!这部小说一定会大卖的!”

    纽曼翠眸晶莹,难掩敬畏地看向约翰,“你说得对,这个路易斯简直是个怪物!你是从哪里发掘出来的这个怪物?!”

    约翰得意地翘起二郎腿,摊了摊手,高深莫测地表示:“秘密。”

    “我和路易斯有约定,禁止向外透露任何属于他的身份信息。”

    纽曼也没在意。作家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怪癖,像路易斯这样性格孤僻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并不在少数。

    他拍了拍老友的肩膀,羡慕道:“你小子这下可算是时来运转,挖到宝了。好好培养他,我敢给你打赌,只要他继续维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水准,最慢十年后,美国文坛一定会有他的名字!”

    约翰与有荣焉的笑了笑,故意问道:“所以,你觉得这本小说可以在哈特福德发行吗?”

    “废话!”纽曼白了同学一眼,问:“你印刷了多少本?”

    约翰:“三千本。”

    “三千本哪里够!至少也要五千本!”纽曼大声道:“你明天就先把三千本书运过来,然后我再去联系哈特福德的工厂印刷两千本。放心,我和几个大书店老板关系很好,一定能说服他们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上放上你的书!”

    约翰这下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他是知道这位老同学的能量的,他既然这么说了,那么一定可以办得到。

    路易斯的作品本就出类拔萃,再加上纽曼这个资深出版商的推销,《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一定会在哈特福德大卖的。

    纽曼在这种时候露出了属于商人的精明,“看在路易斯的面子上,这次我就收你10%的代理费用,但是你要保证,路易斯接下来的小说一定还要由我作为代理商!”

    约翰高兴得满面红光:“没问题。路易斯现在正在连载新小说,在我看来,新小说出版后,会比《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更为畅销!”

    纽曼眼睛一亮,“什么小说?你拿过来了吗?”

    约翰耍了个心眼,没有告诉他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故弄玄虚卖关子道:“新小说刚在我的报纸上连载了一个月,等新小说连载完后,我会把它装订成册,带给你瞧瞧。”

    纽曼眼中浮现失望之色,在从约翰那里知道这是一部甚至比《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还要出色的杰作后,他怎么能甘心等到小说完结后再品读呢?

    他现在开始懊悔《孟松小说报》只在孟松城内发行了,要不然他也可以订购报纸一睹为快了。

    他想了想,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立刻叮嘱约翰道:“你下次过来的时候,给我带上这几期的路易斯新小说报纸连载,我要认真品读一番。”

    “好,没问题。”

    约翰走后,纽曼坐立难安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想到《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火爆的销售局面,一会儿又想到了约翰口中注定比《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还要畅销的路易斯新连载,一时间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妻子安妮诧异的看着丈夫焦虑不安的模样,“亲爱的,你怎么了?”

    纽曼立刻开始滔滔不绝给妻子复述《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剧情,说到兴奋处甚至手舞足蹈,然而作为听众的安妮从头到尾脸上都挂着礼貌而冷淡的笑容。

    纽曼后知后觉意识到妻子的冷淡,“亲爱的,你不喜欢这个故事吗?”

    安妮诚实说道:“我不喜欢杰克,无论这本小说究竟有多么深邃的思想,都掩盖不了一个底层社会渣滓获得了不属于自己的财富,并且将这种财富和权势用在邪恶的方面,这是不道德的。”

    纽曼和安妮争辩:“这是艺术!作者是为了批判杰克的表里不一,讽刺阶级固化对人性的扭曲……”

    安妮冷淡地打断了丈夫的话,“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就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纽曼悻悻闭上了嘴。

    纽曼和安妮很快就把这个小小的争执忘在了脑后,夫妻俩又恢复了昔日的和美。

    在几天后的一天早上,纽曼出门工作后,安妮来到他的书房,为丈夫整理书桌。

    书桌上正放着几张叠的整整齐齐的报纸,安妮好奇地拿起来,翻了翻,“《孟松小说报》?”

    安妮听说过孟松这个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小城市,丈夫的老同学约翰就来自这个城市。

    孟松的报纸怎么会在这里?是约翰带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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