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花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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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全部愣在那里,虾米?他是皇上?

    轩辕朗和烈行云两人同时额头汗水大颗大颗的往下掉。

    花千骨大吃一惊道:“什么?朗哥哥!原来你就是那个只喜欢男人的皇帝啊!”

    咳咳,咳咳,轩辕朗又尴尬又窘迫的不停咳嗽着,

    “起来吧,我今天微服,这里是太白,不用给我跪。”

    东方彧卿嘴角一抹奸笑:“他们都是仙界之人,自然可以不拘小节,草民乃是凡人,怎可不在乎礼数。”

    “是啊,朗哥哥,东方很厉害很聪明的,他什么都知道,朗哥哥下次科举封他作状元郎吧!”花千骨的眼里,朗哥哥是皇帝和阡陌姐姐是魔君同样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个身份而已。朗哥哥还是朗哥哥,阡陌姐姐还是阡陌姐姐。

    “好好好……”轩辕朗此刻喜获重逢,对花千骨什么不是有求必应。

    东方彧卿抿着嘴笑,纸扇后露出一只狐狸眼来:“陛下,此刻太白与妖魔两军对垒,还剩最后一场比试。此比试关乎神器,断不能输,可是我方伤亡惨重已无可用之人,敢问陛下可否相助?

    “是啊是啊朗哥哥,还好你到的及时,不然我们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好好好……千古之事,我怎么会不帮忙。别说打倒小小一只妖怪,就是刀山火海我也去啊,你忘了朗哥哥老本行是干吗的啦,哈哈哈……”轩辕朗摩拳擦掌的把两个袖子一卷,双眼冒光,又回复到当初那个山野少年的模样。

    刷的从墟鼎里掏出一把剑来。众人一望全部瞠目结舌,居然是神器之一的轩辕剑。这把剑这么多年来一直下落不明,却原来落到了皇室手里。

    “陛下,陛下乃万金之体,要是被妖魔所伤……还是由微臣代劳吧?”烈行云被这一吓吓得不轻,要是轩辕朗有个什么闪失,他可就脑袋搬家了。

    “你那点道行,斗得过春秋不败么?”轩辕朗瞪他一眼,看了看场中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的春秋不败。早就听师父说过他乃妖魔里最难对付的人之一,既有男人的刚猛威勇,又有女人的阴柔毒辣。今天,倒是要好好领教一下。

    他多久没能够放开手脚好好打一场了,今天就当是好好活动一下筋骨吧。

    轩辕朗飞到半空与他相视而对。

    春秋不败眼睛滴溜溜的看着他手中未解开封印的轩辕剑心头一喜,看来这一战若赢,他们能拿到的就不止是三件神器了。

    阴阳怪气的笑道:“没想到人间的帝王也掺和进来了,不要以为你九五之尊,身娇肉贵,我就会手下留情。”

    轩辕朗冷冷看着他,眼睛里全是凌厉。御剑一指,轩辕剑出,气贯长虹。盛光之夺目,逼得众人皆闭上眼睛。

    “东方!朗哥哥打不打得过春秋不败啊?会不会有事?”花千骨心惊肉跳的看着二人战做一团,顿时天地昏暗无比,到处飞沙走石。

    “他道行仍浅,自然是比不过春秋不败。不过内力雄厚醇正,比春秋不败耐强耐久。轩辕剑封印虽未解,仍可助他一臂之力。鹿死谁手,还未能定……”东方彧卿话虽如此,脸上却是自信的笑容,花千骨微微放下心来。

    只见半空中一团光雾,气象万千。春秋不败气凝指末,利劲如刃,红光激发,犹若光剑。二者剑芒交错疾驰,断石分金,群山回响,天地震摇。终究还是轩辕剑略胜一筹。春秋不败光剑被断转而用掌,一掌炎炽如火,一掌寒冽如冰。

    轩辕朗同样以掌相迎,迅若闪电,势若雷霆。气贯地,掌漫天,掌风狂催无尽。春秋不败连连后退,似是不信一个凡人竟能有如此修为。以退为攻,盘旋狂影,冲破卷风强势,直达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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