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刻钟前。 “叮铃铃,叮铃铃。” 急促不断的摇铃声打破静谧的凌晨,不仅招来了随侍的长天门的弟子,还惊动了和苟梁同住在客院其余十四位来参加甲子论学的天师和半步天师们。 “小孟,出什么事了?” 刘一乙当先问道。 这个时辰正是人们睡眠最深的时刻,长天门的弟子被传唤心里颇有微词,因此动作慢了一步和客人们一起到了苟梁的房间外。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长天门的弟子连忙挂起了笑容,问道:“孟天师,您有什么吩咐吗?” 眉头紧皱着的苟梁没有理会他们心里的小九九,语出惊人:“厉鬼跑了。” “什么?!” 众人大惊。 长天门的弟子很快反驳道:“不可能!长天门上下覆盖着护山法阵,客院中更有三清祖师威镇在此,任他什么厉鬼妖邪,胆敢踏进这里就是自取灭亡。就算它没有魂飞魄散,护山阵法也不会没有任何警示。” 任这位弟子怎么想也不会想到,为防止自己意外现出真身,孤阳子特意在长天门众引以为傲的护身法阵中留有漏洞。 对于他和毕厦这种等级的厉鬼,这护山法阵形同虚设。 方云舒也问:“是啊孟贤侄,那厉鬼不是好端端地镇压在九重魂归塔里吗?怎么会跑出来?” 苟梁正在监控中看到毕厦被孤阳子掐住喉咙,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他沉声道:“之前长天门的宋连从我这里偷走了九重塔,还将厉鬼放出来一次。虽然被我重新收回塔内,但如果有心人在厉鬼身上或者塔上动了什么手脚,很多情况都防不胜防。刚才毕厦已经带着九重塔追过去了,你们独孤掌门也发觉不对,紧追去了。” “可是……” 苟梁厉声打断了长天门弟子的话:“现在不是追究它怎么跑出来,又怎么逃过长天门的护山法阵的时候!你赶紧去通知其他人,跟我们一起去相助毕厦和独孤掌门铲除厉鬼!” 长天门弟子仍然犹豫,他心想既然掌门已经出手也没有示警,想必那厉鬼也不成大气候。 正要出言安抚被苟梁的“危言耸听”吓到的贵客们,苟梁已经撇下他们,抬步就跑。 欠了苟梁大恩情的林道长第一个跟了上去,随后刘一乙、袁清和方云舒也紧追而上。 他们三人常年镇守在首都,在华夏方士中威望极高,其他人自然跟从。 长生门的弟子见状,只得吹响警哨。 边跑,袁清边问:“小孟,那毕厦是什么人,他面对厉鬼会不会有危险?” 她其实想问对方到底是什么来头,苟梁不仅让他去对付厉鬼,还将九重魂归塔这么重要的法器交给对方。 “他是我的爱人。” 顿了顿,苟梁道:“他的修为在我之上。” 袁清几人闻言皆是一惊,毕竟他们之前在毕厦什么没有感觉到灵力的存在——这该是多高深的修为,所以他们才会观之不透? 很快,长天门的长老带领三十名弟子赶来,追问发生了什么事。 听说厉鬼出逃,掌门已经去缉拿,这位胡姓长老也略放下心。苟梁没有浪费口舌去说明事情的严重性,一路朝毕厦所在的地方急追而去,直到众人闯进孤阳子布下的陷阱,困在阵法之中。 “此处怎么会有阵法?” 胡长老惊道。 他在长天门生活百年,这里的一草一木他都了然于胸,从来没在这里见到阵法。 好在胡长老专攻的就是阵法,本人就是孤阳子的得意弟子,不费多少功夫就将孤阳子用来对付苟梁的阵法破解。 察觉阵法被破,孤阳子一不做二不休就要借毕厦的尸骸让他魂飞魄散! 苟梁的心猛地提了起来,他早就从系统监控里看到孤阳子手里藏着毕厦的骸骨,当然不会毫无准备。 但哪怕他和毕厦此前已经商量好应对之策,系统也没有对毕厦的生命体征发出警示,但苟梁仍然变了脸色。见胡长老还打算耗费水磨工夫去破出阵法之外的隔离结界,苟梁当即从乾坤袋中取出青铜剑灌注灵力,发狠地劈开孤阳子立的结界。 同一时间,孤阳子狠绝地劈向毕厦的骸骨! “住手!!” 苟梁大喊出声。 里应外合的毕厦闻声,当即触发了法衣里的阵符,在孤阳子就要得手之际,法衣里的罡气疾射而出! 孤阳子从独孤阳的身体里跌出来,猝不及防地在众人面前现了真身——哪怕只是一瞬间的功夫,但难逃一众修士的法眼。 苟梁趁势上前,怒喝道:“大胆厉鬼,竟敢夺舍独孤掌门!” 一句话点醒了众人,也让孤阳子惊怒交加——众目睽睽之下,他的魂魄与独孤阳的**分离,夺舍的事实暴露人前,他百口莫辩。 谁会相信长天门的掌门从始至终就是一只厉鬼? 而他们从未想过这世间还有第二只千年厉鬼,那夺舍了独孤掌门的也只可能是苟梁收服的那只厉鬼了。 孤阳子知道此时不是争辩的时候,他必须先离开这是非之地! 他苦心孤诣多年,长天门内和他生辰八字相同的纯阳之体远不止独孤阳和宋连两人,他可以夺舍的人很多,何愁东山再起? 待到风波过后再重返长天门,他有的是机会再杀苟梁和毕厦。 想到这里,孤阳子当即放弃原先的计划,带着毕厦的骸骨就要走。 苟梁当即用九重魂归塔,将他手中骸骨收入塔中,厉喝道:“各位还在等什么,不要让这厉鬼逃了!” 胡长老早就发出了紧急诏令,长天门的弟子从睡梦中爬起来,朝他们奔涌而来。 而这一个照面的功夫,胡长老悲痛地确认了这厉鬼已经完全掌控了独孤阳的身体,夺舍已经成功,独孤掌门的魂魄哪怕没有被厉鬼吞噬,也已经魂归地府,保全他的身体也无法挽救独孤阳的性命,当即不再犹豫,带着弟子杀向孤阳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