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伤疤的来历-《我真的只想薅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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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想做什么?”
阿猫阿狗顿时缩到了角落里,有点惊恐地看向叶秋。
刚才的那一幕,他们可是记忆犹新。
眼前这家伙,不仅把自己撞了个中度脑震荡,还让他们捅刀,绝对是个疯子。
“哼!”
叶秋瞥了一眼自己身上的伤疤一眼,旋即用手指着左肩两条异常狰狞的长疤,道:“这两条,是我两年前单挑一只中级时间遗种被抓伤的……”
什么!
时间遗种,还是中级的?
“咕噜!”
阿猫瞪大了眼睛。
自从时间风暴过后,从来没有出过永泉城,甚至连边境城墙都没去过的他,只感觉一阵骇然。
时间遗种,即便只是下级的,也需要好几个成年男子手持武器才能够战胜,中级的时间遗种,更是强大到不可理喻。
然而叶秋,竟然和中级时间遗种搏杀过?
也不等他诧异完,叶秋又指着手臂上的一个牙印,道:“这个牙印,是一只变异犬咬的……”
变异犬!
“嘶!”
阿猫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却听说过这种变异生物。
三年前的时间风暴,似乎只对人类有效果,其余的生物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没有受到直接的影响。
不过,这些存活下来的生物也不像从前一样温顺,不仅变得狂暴无常,战斗力还非常惊人。
“还有这一条……”
叶秋指着小腹左侧的一条长达四厘米的疤痕。
可还不等他说完,阿猫就伸手打断道:“够了,够了……大哥,我们错了,我们向你道歉。”
很显然,他被叶秋的这些事迹给惊到了。
他没想到叶秋竟然如此凶残,但让他不明白的是,像叶秋这种高手,为什么会甘愿在骑士团里当一个贵族骑士?
叶秋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然后把衣服一件件穿了回去。
其实,刚才那三处伤疤都没有他所说的那种经历。
肩膀的疤痕,是他练习逃生跑酷的时候不小心被金属划伤的,他还吓了半死,高价去收了一针破伤风。
手臂的伤痕也不是什么变异犬咬的,是他和流浪狗抢火腿肠时被狗子护食啃了一口,他甚至还记得当时与他抢火腿肠的狗子是一只三花哈士奇。
至于腹部的这条疤痕,那就更没什么了,这其实是大灾变前做阑尾手术的刀口。
总之,这些伤疤能够把阿猫阿狗吓住,就证明血没有白流。
“那个李雄,是怎么交代你们的?”叶秋穿戴好衣物后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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