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神器被偷了-《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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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兀突骨震惊了。以前只有他秒杀别人,从没想过自己也有被秒杀的一天。

    这兵器太牛了,如果是在自己手中的话……。兀突骨一时间想到了许多。

    “神木勇士!”董荼那他们这些小孩子,最先呐喊起来。

    袁谭挥舞着电锯,又是一锯。

    兀突骨急忙闪躲,被电锯头部划过,引以为傲刀枪不入的鳞片裂开了,鲜血飘落一地。

    (⊙    o    ⊙)对于兀突骨来说,何等骇然。

    ╰(*°▽°*)╯

    祝融部落的人们看到后,先是一愣,紧跟着呐喊声变成了发泄的嘶吼。他们之前太压抑了,而现在,太痛快了。

    不愧是神器电锯,如果拿在自己手中,也一样威力无穷。

    要知道兀突骨成名后,从来没有受过伤。刚才被孟获砍了一斧头都没事,而现在。

    呜呜……。

    兀突骨的两个手下奚泥和土安肝胆俱裂,吹响了号角。

    三千乌戈族藤甲兵一拥而入。

    来到了兀突骨的背后。

    而祝融部落的族人们也是拿起了自己的兵器,坚定的站在了袁谭背后。

    当袁谭高据起来转动的电锯。

    兀突骨的眼神里闪过恐惧,他早已经忘记了疼痛是什么感觉,而此刻伤口痛不欲生。

    “早晚我会回来的,那时候,就是你们祝融部落的灭亡,一个小孩子都不留。”

    兀突骨转身而去,他残暴但不鲁莽,并没有此刻就发起进攻,反而狐狼一样狡猾。

    袁谭手里的神兵让他心存恐惧,没有完全准备之前,是不会冒然发动进攻的。

    随着兀突骨和他的军队离开,祝融部落的人们蜂拥向袁谭。

    把他高举了起来,扔向空中。

    孟获看着电锯的神情十分复杂,要知道他之前也是去袁谭的住处找了一番,没找到。如果他当时拿着的是电锯,也能战胜兀突骨。

    如果不久前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就以胜利者的姿态,迎娶白富美祝融,走向南蛮王的人生巅峰。

    “族长,若是再发生今天的事情,而秋落不在的话,可怎么办?”孟获立刻又说道:“我以部落首领的身份认为,应该将电锯神器放在圣火洞中,和圣火一样永存。”

    “有什么需要,就拿出来和敌人战斗,并且秋落要教会大家怎么用电锯。”

    “这个……。”老祝融很是犹豫,毕竟神器是袁谭找到的,按照规矩,应该归袁谭所有。

    但孟获说的很有道理,袁谭以后会经常离开部落外出,若是敌人趁机来进攻的话。

    ……

    时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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