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二章 请神容易送神难-《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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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马人立而起的时候,袁熙第一个滚鞍下马,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去。就看到那背影,是那么的雄伟,浑身散发出仙灵气息,阵阵威压,不食人间烟火。

    逢纪只落后了零点几秒,也是滚鞍下马。这背影,就是通往天下的路。

    要知道,秦始皇可以用天下来换这背影一眼。

    袁谭背着身,听着后面咚咚咚的跑步声,头上的汗水就下来了。飞天,出故障了,被风吹跑了。又在这种地方被抓个正着,真是丢人啊。

    袁熙跑到跟前噗通就跪了,“上仙,我叫袁熙,是这片大地上的王子。”

    袁谭心里一惊。

    紧跟着又是噗通一声,又一个声音传来,“上仙,我叫逢纪,代表这片土地上的三王子袁尚。”

    “!!!”袁谭。

    事情好像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不是被别人抓住了,是抓住了别人。

    随着他转身,就发现袁熙和逢纪,猛的就垂下头去,根本不敢看他。

    袁谭,“呵呵呵……。”美洋洋,心里已经嚎叫,遂负手而立,淡淡道:“我是袁谭,代表我自己。”

    袁熙:“???”

    逢纪:“……。”

    怎么没听明白呢。

    (⊙v⊙)嗯?袁熙忽然虎躯一震,抬头一看,脸色立刻大变,如遭雷击,瞬间就体无完肤,脱口而出,“卧槽……大哥!”

    袁谭:╰_╯,面前的袁熙,已经如看到核弹爆炸的鸭子一样震惊,眼睛里面全是他的倒影。佯怒道:“二弟,你怎么说话呢,出口成脏,皮痒?”

    袁熙浑身一震:大哥,我皮不痒,我肝,肝突然不好了……。

    O__O“。

    对于他来说,人生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本以为遇到了神仙,要成帝王霸业,定睛一看,卧槽神仙就是自己杀千刀的大哥。

    何止是痛苦。

    更加的丢人。

    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史官会怎么记载这一段?

    历史长河中最经典的传奇,自己却是反面角色,人生最丢人的事情莫过于此。

    “逢纪……。”袁谭负手而立,望去。

    “呃!”逢纪摇摇欲坠,根本比袁熙好不了多少,捂着滚烫的脑门假装抽过去了。

    “……。”袁谭,对其他将士们道:“我有这么可怕吗?”

    众朝廷兵士胆寒,早已经瑟瑟发抖,闻言心想大公子您本人不可怕,但您做的事情,没有一个不害怕的。

    何止是怕,有些人裤腿已经流水了。

    纷纷推金山倒玉柱,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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